齊魯網·閃電新聞6月7日訊 近日,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委宣傳部、省發改委等16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建立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聯合激勵機制的通知》(下稱《通知》),涉及資金財稅、項目申報、仲裁監察、評先評優等內容,共20項激勵措施。據了解,聯合激勵對象為符合山東省地方標準《省級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評價標準》,被認定為“山東省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的單位。
建立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聯合激勵機制,能夠充分調動企業積極性,引導和鼓勵廣大企業參與創建和諧勞動關系,使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獲得社會的普遍尊重和認同,不斷擴大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的覆蓋面,打造新時代共建共治共享的和諧勞動關系新格局,為全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重要保證。主要激勵措施共20項,包括:
(一)將省級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名單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在“信用中國(山東)”網站予以公示,供社會查詢應用。
(二)在實施財政性資金項目安排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省級勞動關系和諧企業。
(三)優先推薦納入全省工信系統資金支持“白名單”,并提供給省內相關金融機構。
(四)鼓勵銀行機構將“山東省勞動關系和諧企業”作為授信融資的重要參考條件。
(五)省級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申請各級創業擔保貸款,可免于擔保。
(六)為省級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辦理有關涉稅事項開辟綠色通道。
(七)同等條件下申報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給予優先支持。
(八)同等條件下優先落實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并作為評選各級創業孵化基地、就業見習基地的重要依據。
(九)同等條件下優先納入高技能人才培養載體建設項目和技工院校產教融合集團化發展建設項目,在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方面按規定享受國家和省相關政策。
(十)同等條件下所在企業人力資源法律事務工作者優先聘用為勞動爭議調解組織調解員。
(十一)同等條件下優先對省級勞動關系和諧企業采取提前返還工資保證金的措施予以激勵。
(十二)在沒有被舉報或投訴的前提下,免予勞動保障主動監察。
(十三)在沒有被舉報投訴或相關部門提請稽核,且年度社保繳費基數申報調整無異常情況下,免予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稽核。
(十四)作為評選山東省優秀企業家的重要參考條件。
(十五)作為評選山東省就業創業工作先進集體的重要參考條件。
(十六)作為省委宣傳部評選省級文明單位的重要參考條件。
(十七)作為團省委評選山東青年五四先進集體的重要參考條件。
(十八)作為省總工會評選山東省勞動模范、山東省五一勞動獎的優先推薦條件。
(十九)作為省工商聯推薦企業和個人參評各類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省工商聯推薦非公企業參加省級及以上各類表彰、評優、評獎的,原則上應為省級勞動關系和諧企業;推薦非公經濟人士參加省級及以上各類表彰、評優、評獎(如優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等)的,所在企業原則上應為省級勞動關系和諧企業。
(二十)省企業聯合會/省企業家協會推薦全國優秀企業家,所在企業原則上應為省級勞動關系和諧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