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半島網
2025-05-12 11:01:05
原標題:青島涉企行政檢查“16條”:“既不越位,也不缺位”
來源:青島日報
原標題:青島涉企行政檢查“16條”:“既不越位,也不缺位”
來源:青島日報
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優化營商環境、穩定市場預期的重要一環。日前,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青島市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若干措施》(簡稱《若干措施》),從規范涉企行政檢查職權行使、優化涉企行政檢查方式、嚴格涉企行政檢查實施、提升涉企行政檢查實施質效4個方面提出16條措施,著力解決多頭檢查、隨意檢查、過度檢查等問題,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這是青島首個對涉企行政檢查作出系統全面規范的文件。縱觀具體舉措,在貫徹落實中央和省政府有關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又有不少創新和亮點,如制定涉企行政檢查事項清單,確保“清單之外無檢查”;推廣“綜合查一次”“非現場監管”,對企業“無事不擾”;建立“預約式”涉企指導服務機制,變“要我合規”為“我要合規”……通過不斷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創新有效的執法方式,推動涉企行政檢查“既不越位,也不缺位”,讓企業放心干事、安心發展。
護航健康發展,首次系統全面規范涉企行政檢查
行政執法工作面廣量大,一頭連著政府,一頭連著群眾,直接關系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對法治的信心。
今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強調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堅決遏制亂檢查,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并對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作出了系統全面規定。
隨后,各地陸續出臺相關細則,推出務實舉措。4月4日,山東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工作的實施意見》,圍繞5個方面提出21條措施,全方位規范涉企行政檢查行為。
青島是山東省涉企執法陽光監督改革試點城市。近年來,青島先后出臺了《青島市規范涉企行政檢查辦法(試行)》《青島市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檢查“綜合查一次”工作方案》等,推出“檢查計劃報備”“綜合查一次”“分級分類檢查”“非現場檢查”等“一攬子”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制度,全市行政檢查頻次逐步降低。市場監管、生態環保、安全生產、衛生健康、農業農村等領域廣泛開展分級分類信用監管,企業迎檢負擔不斷減輕。
此次出臺的《若干措施》“新”在哪里?“‘新’體現在系統集成,新規更加注重制度化、系統化推進,讓基層執法部門和企業有法可依、有章可遵、有序可循,對檢查企業有疑可訴,形成工作閉環。”市司法局有關負責人說。
具體來看,《若干措施》從規范職權行使、優化檢查方式、嚴格檢查實施、提升檢查實施質效等方面提出系統全面的要求。如規范涉企行政檢查職權行使方面,進一步明確行政檢查主體和人員,杜絕不具備主體資格的組織實施行政檢查,并制定涉企行政檢查事項清單,實行動態管理并向社會公布;優化涉企行政檢查方式方面,探索實施“綜合查一次”,開展分級分類差異化監管、“非現場監管”,優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等檢查方式;嚴格涉企行政檢查實施方面,提出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堅持“管住風險、無事不擾”,科學制定行政檢查計劃,嚴格控制專項檢查的范圍、內容和時限等,避免“一人生病、全家吃藥”;提升涉企行政檢查實施質效方面,要求各級司法行政部門綜合運用查辦督辦、通報曝光、約談等方式,強化監督糾錯,提升企業獲得感。
“新”還體現在行政檢查實施主體從“管理者”到“服務者”的理念之變。從“清單查”“綜合查”,到“分類查”“掃碼查”,一系列舉措都是站在市場主體的角度思考問題,切切實實想企業之所想、急企業之所急,護航企業健康發展。
“清單之外無檢查”,行政檢查公開透明
哪些行政檢查事項是必需的,哪些是不必要的?《若干措施》全面推行清單管理,明確涉企行政檢查事項。參照全省涉企行政檢查事項清單,全市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在今年5月底前,梳理和制定本部門涉企行政檢查事項清單,實行動態管理并向社會公布,確保“清單之外無檢查”“未經公布不檢查”。
此外,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依托山東省涉企行政檢查平臺,梳理形成包含檢查對象、檢查項、檢查內容等要素的“檢查表單”,涵蓋本領域現有的行政檢查標準,實現“依單檢查、規范檢查”。
“‘清單之外無檢查’短短幾個字,卻有著沉甸甸的分量。”市委黨校經濟學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倪慶東表示,對企業來說,就像吃了顆“定心丸”,能安心搞生產;對執法部門來說,清單則是一個行動指南,讓執法更加高效。同時,將檢查事項向社會公布,接受企業和社會監督,讓行政檢查更加公開透明。
“清單之外無檢查”是改革帶來的執法效能提升,“亮明身份才能查”則是執法規范性的不斷強化。
去年10月,西海岸新區上線運行“掃碼執法”涉企檢查平臺,全面開啟“不掃碼不執法,要執法必掃碼”涉企行政檢查新模式。日前,西海岸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金炳男和同事前往區內一家網絡有限公司開展檢查,在企業門口,金炳男拿出手機,通過“山東通”App掃描營業執照上的企業碼備案后,順利進入企業檢查。在金炳男的手機頁面上,顯示了此次檢查的執法單位、執法時間和執法事項,所有信息一目了然。
平臺的投用不僅能夠為企業松綁減負,同時也為執法人員戴上了“緊箍”。“掃碼執法”會記錄監督每一次執法行為,檢查流程全程留存、檢查結果公示、企業評價反饋,倒逼執法人員嚴格依法辦事,規范執法程序,提高執法水平。
“綜合查一次”,對企業“無事不擾”
“現在聯合檢查一天就能完成,一次性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各種難題,讓我們對發展更有信心。”青島即墨牧原農牧有限公司負責人閆繼斌感受到的這個新變化,來自市農業農村局“綜合查一次”的實施,通過將動物防疫條件、畜禽養殖、獸藥飼料使用、檢疫調運等檢查事項合并為一項,“綜合查一次”完成“進一次門,查多項事”。
市農業農村局對外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制度,開展跨部門聯合檢查;對內整合行政檢查事項,制定局系統內涉企行政檢查“綜合查一次”事項清單,對同一檢查對象的多個執法事項,局內進行合并檢查,杜絕多頭檢查、重復檢查,減少入企頻次,共壓減涉企行政檢查事項93個。
市司法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若干措施》提出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加快落實“綜合查一次”和簡單事項“一表通查”機制,按照“能合并的合并,能聯合的聯合”的原則,對部門內、部門間、層級間行政檢查進行整合。
值得一提的是,聚焦青島構建“10+1”創新型產業體系的部署要求,《若干措施》明確按照“先易后難、先急后緩”“成熟一批、確定一批”的原則,制定第一批“綜合查一次”應用場景清單。列入清單范圍的,行政執法機關原則上不單獨開展行政檢查。
通過運用數字技術來確保行政執法監督的精準高效是另一處新亮點。《若干措施》提出,探索開展“非現場監管”,鼓勵、支持各級行政執法機關推進以在線監管、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等為特征的非現場監管,2025年6月底前,制定本部門“無擾檢查”事項清單。列入清單范圍的,無特殊情況不得實施現場檢查。
進一步深化分級分類差異化監管,《若干措施》還明確,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完善以信用評價、風險等級為基礎的分級分類檢查制度,建立健全評價體系,實行精準畫像,并與差異化實施非現場檢查和現場檢查、檢查頻次和抽查比例等掛鉤。鼓勵建立行政檢查“白名單”制度,對“白名單”企業原則上不主動開展現場檢查。
這樣一來,企業能將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入生產經營、創新發展中,從而激發市場主體的活力和創造力。
從“管理”到“服務”,切實轉變執法理念
在良好的營商環境構建中,預防問題的發生遠勝于事后補救。政府部門在服務企業的道路上多走一步,企業便能在合規經營的道路上少走一步彎路。
“我們是一家化工企業,對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污染排放是否合規等問題有些困惑,能否請執法人員在檢查前幫我們指導指導?”在一次企業家座談會上,金能化學(青島)有限公司的負責人提出了訴求。
市生態環境局立即組成服務小組,開展“點單式”執法服務行動,采用資料審查與現場勘查相結合的方式,深入企業生產一線,對污染防治設施等實地核查,利用專業檢測設備對污染物排放情況開展采樣分析,并對企業VOC廢氣治理、應急管理預案等方面提出整改建議,實現了環境問題早發現、早排查、早預防。
倪慶東認為,《若干措施》的亮點還體現在“管理”到“服務”之變。舉例來說,《若干措施》提出探索“預約式”涉企指導服務機制,通過“企業點單預約+部門組團服務”,對初創型、成長型、成熟型企業分類開展指導服務,指導結果不作為行政檢查結論,不納入執法程序,不錄入執法系統。
通過強化政府治理和企業自治良性互動,推動執法部門和企業協商共治,并前移執法重心,引導企業依法經營,把問題解決在初始階段、萌芽狀態,推動“管理導向”向“治理導向”轉變,“事后處罰”向“事前預防”轉變。
“無事不擾”不等于做“甩手掌柜”。《若干措施》的實施,關鍵在于行政執法主體真正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既不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又能夠保證必要的檢查有效開展,為企業發展創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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