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報新聞
2023-12-22 16:11:12
原標題:專家解讀酒駕醉駕新規:是給予行為人改過自新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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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專家解讀酒駕醉駕新規:是給予行為人改過自新機會
來源:海報新聞
海報新聞記者 趙恩 上海報道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布《關于辦理醉酒危險駕駛刑事案件的意見》。《意見》規定應當全面準確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根據案件的具體情節,實行區別對待,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罰當其罪。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周光權表示,《意見》操作性強,有利于解決實踐中的主要難題和突出問題,對完善我國醉駕治理體系有重要意義。
山東澤中律師事務所高寶奇律師告訴海報新聞記者,本次《意見》修改重點在于:對立案標準、血液酒精含量鑒定意見的采信規則、道路、機動車認定、強制措施、證據收集做出了更為細化的規定;對從重、從寬處理情形、情節顯著輕微、情節輕微認定、量刑標準、自動投案的認定、公益服務、刑事處罰與行政處罰銜接做出了細化規定;對醉駕案件適用快速辦理機制的原則、范圍、期限、流程等內容作了規定。
其中,在血液酒精含量數值方面應注意:
1、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有機會不立案。
2、血液酒精含量不滿150毫克/100毫升的,有機會不起訴。
3、血液酒精含量超過180毫克/100毫升的,一般不適用緩刑。
《意見》第四條明確,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經呼氣酒精含量檢測,顯示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刑事訴訟法和本意見的規定決定是否立案。對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不予立案。
此前規定則是: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白眈{立案標準的改變并不意味著可以放松警惕,每個人都是自己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無論對自己還是對他人都是最基本的義務和責任?!备邔毱嬲f。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信息,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周光權表示,《意見》對2013年“兩高一部”《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做了全面完善,體現了問題導向、系統思維和綜合治理的理念,貫徹了嚴格依法辦案、寬嚴相濟的執法司法政策理念,操作性強,有利于解決實踐中的主要難題和突出問題,能夠對未來一個時期醉駕案件辦理工作提供有效指導,對完善我國醉駕治理體系有重要意義。
周光權認為,按照“酒后危險駕駛行為+醉酒程度+有無從重情節”的模式確定從寬和從嚴的具體標準,能夠做到寬嚴有序、寬嚴適度、罰當其罪,有助于持續推動全社會形成“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良好氛圍。《意見》規定醉駕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作為犯罪追訴,這是給予行為人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是對初犯、偶犯、人身危險性小的醉駕行為人的從寬處理,能有效減少社會對立面。
審簽:魏 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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