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8-11-10 09:31:11
濟南軌道交通的票價并非確定了就不再調整。票價聽證方案中明確,為充分發揮價格杠桿對城市公共交通資源配置的導向作用,協調人民群眾、城市軌道交通企業、城市財政的利益關系,制定濟南軌道交通票價動態調整機制。
根據這一機制,價格主管部門將依據調整公式,每年對軌道交通平均票價定期監督及評估,以3年為票價調整周期,依據前兩年調整公式測算結果,計算軌道交通平均票價累計變動幅度,當累計變動幅度大雨等于0.5元時,啟動年度調價,未達到上述啟動條件時,當年不作調整,納入下一周期累計。
當滿足濟南市軌道交通票價動態調整啟動條件后,濟南軌道交通集團提出票價調整建議,價格主管部門根據軌道交通票價動態調整機制及相關規定,對票價進行調整,并報請市政府批準后對外公布實施,以六年為一個周期,對票價動態調整公式進行評估,如需修訂、應經聽證會程序,并報請市政府批準后對外公布實施。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劉雅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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