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8-04-10 10:47:04
齊魯網濟南4月10日訊 放活經營權是實施“三權”分置的關鍵,山東各地正在積極探索放活經營權的有效途徑。隨著城鎮化和農業科技水平的提高,土地流轉面積的增加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蓬勃發展是大趨勢。我省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存在較大差異,土地質量和經營的農產品種類不一,因此各地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水平也不盡相同。
土地經營權流轉和農業經營主體培育要尊重實際、尊重市場規律,要與城鎮化進程和農村勞動力轉移規模相適應,與農業科技進步和生產手段改進程度相適應,與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相適應。
政府部門不應該下指標、定任務,而應該是做好制度創設,搞好服務,優化各類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環境,推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健康發展。
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農戶承包權、土地經營權是層層派生的關系。農村集體將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農民家庭承包,實現所有權與承包權的分離,農戶獲得土地的承包權。農戶將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流轉出去,不再直接利用承包地從事農業生產,土地流入方獲得土地的經營權,實現承包權與經營權的分離。
在處理“三權”關系時,必須明確三點:
★農村土地農民集體所有,是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根本,實施“三權”分置必須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的根本地位,這是政策底線。
★農戶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是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基礎,要保持現有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
★賦予經營主體更有保障的土地經營權,這是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關鍵,完善“三權”分置辦法,核心是放活土地經營權。《實施意見》在構建新型經營主體政策支持體系方面,從財政、信貸、保險、用地、人才等方面提出了要求,為制定出臺專門的政策指出了方向。
在落實集體所有權方面:2013年,國土資源部門牽頭完成了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的確權登記頒證;2017年,省農業廳牽頭啟動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當年34個省級試點單位完成試點任務,為面上推開積累了經驗、探索了路子。
在穩定承包權方面:2004年,我省在全國率先出臺了《實施<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2016年在全國率先基本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為保護農戶承包權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
在放活經營權方面:省里先后出臺了《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實施意見》《關于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關于引導和規范工商資本進入農業的意見》《關于整體推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實施方案》等文件,內容涵蓋經營權流轉的合同簽訂、市場建設、風險防控及主體培育、融合發展等多個方面。截至目前,全省土地流轉率接近34%,各類新型農業主體(包括經營主體和各類社會化服務組織)達到40多萬家。
閃電新聞記者 劉金旺 濟南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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