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山東網
2017-01-23 14:41:01
中國山東網1月23日訊 (記者 馬文文) 近日,《山東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并高票通過,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條例》規定對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實行登記制度,食品攤點實行備案制度;主體資格上,小作坊小餐飲需要具備營業執照;提交材料簡單明了,符合條件的,對小作坊小餐飲十五日內發放登記證,對食品攤點可以當場制作并發放信息公示卡。
記者了解到,《條例》明確規定“三小”不得生產經營的品種,即負面清單。“三小”不得生產經營依法必須實行生產經營許可和風險較高的產品,如小作坊不得生產加工乳制品、罐頭制品、果凍、冷凍飲品、酒類、飲料(含瓶、桶裝飲用水)、醬油、食醋、預包裝肉制品,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其他專供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食品添加劑;小餐飲不得經營裱花蛋糕、生食水產品;食品攤點不得經營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其他專供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此外,不得生產經營國家和省、設區的市禁止生產經營的其他食品。負面清單為三小生產經營明晰了邊界,讓其明白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以便于遵守執行。
此外,《條例》充分發揮村(居)民委員會力量,形成風險防范機制。規定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在村(居)民委員會確定食品安全協管員或者信息員,明確其職責和相關待遇,組織其協助有關部門對“三小”進行日常管理和信息報告,開展食品安全隱患排查。發現食品安全隱患或者生產經營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告知有關部門并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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