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膠東在線
2024-04-03 09:15:04
原標題:5月17日前申報,最高可領4000元乘用車消費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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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5月17日前申報,最高可領4000元乘用車消費券!
來源:膠東在線
膠東在線4月2日訊(記者 賈楚航 李剛)4月2日,煙臺市政府新聞辦召開乘用車消費券活動新聞發布會。記者從會上獲悉,本輪活動每輛車最高發放4000元消費券補貼。符合條件的消費者,須在5月17日前上傳消費券申報材料。
其中,對在市內購置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車(二手車除外)并完成機動車注冊登記的個人消費者,購置20萬元(不含)以下的,每輛車發放2000元消費券補貼,購置20萬元(含)以上的,每輛車發放4000元消費券補貼。購車金額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中的價稅合計數為準。
本次消費券發放采取日放日結、滾動投放模式,消費券當日9時至24時有效,當日未核銷則失效作廢,失效券于次日上午9時再次投放。個人消費者通過手機下載銀聯“云閃付APP”進行注冊認證,登錄進入“本地精彩—煙臺市乘用車消費券”頁面進行搶券,每人每天限搶1張,因消費券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搶完為止。消費券全部被搶完核銷或活動結束后,領券入口關閉,頁面將顯示為“活動已結束”。
需要提醒的是,個人消費者須在2024年5月17日之前登錄“云閃付APP”上傳相關申報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身份證(人像面);
2.本人銀行卡;
3.參加活動的企業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第一聯“發票聯”(開具日期須在2024年4月11日至5月10日期間);
4.機動車登記證書第1、2頁(登記日期須在2024年4月11日至5月17日期間)。
以上材料均需與“云閃付APP”實名認證賬號為同一人,逾期未上傳材料或任一項上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兌付消費券補貼。
材料上傳階段結束后,將對材料進行審核,對于審核通過的,活動平臺推送“復審通過”信息至申請頁面;對于材料審核不符合要求被退回的,消費者至申請頁面進行修改,消費者可通過查看申請頁面信息了解審核動態,及時查看退回原因、修改材料并重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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