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網
2023-01-03 19:58:01
原標題:青島市公安局將加大執法力度,嚴格落實《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
來源:愛青島
原標題:青島市公安局將加大執法力度,嚴格落實《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
來源:愛青島
1月3日,記者從青島市公安局獲悉,2023年春節將至,為切實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控制噪聲污染,維護法規嚴肅性,即日起,青島市公安局等部門將持續深入貫徹落實《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加大法制宣傳和巡邏執法力度,提高廣大市民對我市禁放規定的知曉度,嚴厲查處違規違法燃放以及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攜帶、郵寄等行為,營造人人“自覺禁鞭、共創安寧”的良好氛圍。
目前,我市仍然執行從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根據《規定》,在我市行政區域內,以下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的建成區,建成區范圍由所在區人民政府劃定并向社會公布;即墨區、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也劃定本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并向社會公布;法律法規對民用機場凈空區域等特殊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規定》要求,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制作煙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場所內,不得銷售煙花爆竹。對違反法規的行為,公安機關將責令停止燃放,處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對損壞公私財物,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
近期,市公安局等執法部門將采取加大執法巡查力度、接受群眾舉報和公共視頻監控巡檢等方式及時發現并依法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廣大居民如發現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攜帶、郵寄、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有權進行勸阻或撥打舉報電話向公安、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舉報。市公安局舉報電話:110;市應急管理局舉報電話:12350。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是廣大市民的共同愿望,是確保青島良好空氣環境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舉措、是體現市民良好素質,維護法規嚴肅性的具體表現。請廣大市民認真遵守《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共創寧靜、安全、清新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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