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8-01-11 15:56:01
原標題:2017年淄博共接到110報警98萬余起,無效警情占7成
10日,記者從淄博市公安局獲悉,2017年全市公安機關共接到110報警98萬余起,其中有效警情26萬余起。通過110報警現場抓獲各類違法犯罪嫌疑人623名,直接破獲各類案件439起,妥善處置群眾求助類警情2.6萬余起,各聯動部門、單位協力處置群眾咨詢、救助4313起。目前,為更好更快地對口解決群眾各類問題,提高了綜合應急處置能力。全市公安機關接警員要求接警處理需要在2-3分鐘內完成,另外全市公安局與市政府市民投訴中心及39個職能部門也對接溝通,實現了110與12345等60余個公共服務熱線的一鍵轉接。”
“在全市接到的所有110報警中,無效警情占報警占到總量的73%。” 淄博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指揮調度室副主任邵連鵬告訴記者:“無效警情之所以會這么多,有很多原因,其中如市民在撥打電話時會誤撥報警電話,當接警員接起電話時,對方已經掛斷,另外,還有撥打報警電話惡意騷擾的。惡意騷擾110的不法分子,公安機關將根據情況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同時,記者梳理發現,除了惡意騷擾110外,故意謊報警情或撥打騷擾電話,也會受到相應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其中第一項“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其中第一項“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對惡意騷擾,多次或連續撥打騷擾電話,嚴重影響正常接警工作的,要堅決依法查處;對故意謊報警情,影響正常警情處理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從重處理。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胡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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