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婦女報
2024-11-21 09:16:11
原標題:教育懲戒,須保證監督“有效并在場”
來源:中國婦女報
原標題:教育懲戒,須保證監督“有效并在場”
來源:中國婦女報
□ 莫蘭
日前,“給上課愛說話的學生戴小蜜蜂揚聲器”事件進一步發酵,涉事老師發視頻稱自己被投訴,迫于壓力已離職。但更多疑點浮出水面——涉事學校疑為山東省滕州市某小學,但工作人員否認該老師為本校職工。有聲音質疑此事系擺拍,是又一個“秦朗丟作業事件”。由于該教師賬號IP地址顯示為甘肅,目前甘肅省教育廳表示正在核實老師身份。
該老師辭職后,部分網友表示“不滿”,認為這是在“干涉教師的懲戒權”。這是對教育懲戒的嚴重誤解。
教育部公布的《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明確了教育懲戒的原則和界限,規定不得有“辱罵或者以歧視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學生人格尊嚴等行為”。或許,“戴小蜜蜂揚聲器”這個“教育小妙招”的初衷是好的,但“別出心裁”的方法很可能導致當事學生挨嘲笑、受排擠、被孤立,身心受傷。
教育懲戒不可缺失,是完整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已成為社會共識。近些年校園霸凌多發,有專家認為,與教育懲戒某種程度上的缺失有關。故此,社會輿論都在呼吁“把戒尺還給老師”,支持各方給老師撐腰,扭轉老師對違紀學生“不愿管、不敢管、不會管、管不了”的錯位局面。今年發布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弘揚教育家精神加強新時代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再次重申維護教師教育懲戒權,支持教師積極管教,給了教師“依法治教”的底氣。
然而,學生多是未成年人,身心尚未成熟,社會經驗為零,一旦權益受損,既“缺乏反擊的力氣,也缺乏自保的盾牌,甚至沒有呼救的勇氣”,這就需要教師更加嚴格、自律、循規、遵紀、守法,謹慎地選擇和裁量,別把一把戒尺當成橫掃一切的“尚方寶劍”。
教育孩子,選擇錚錚鐵腕,還是天鵝絨手套?二者都不是最優解。懲戒應適度,體罰屬違法。只有在尊重孩子人格和尊嚴的前提之下,明確事由、方式、程序,保證監督“有效并在場”,才能確保教育懲戒合情、合理、合法,不被濫用。重塑教育生態,并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政府、學校、家長和學生四方的共同努力和配合。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