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時報
2017-04-16 08:56:04
濟南兩名車主身處緩刑期,卻心存僥幸醉酒駕車,雙雙被判服刑。近日,章丘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了兩起在緩刑期內醉駕的案子,被告人郭某、李某分別受到相應的處罰。
2016年9月末,年僅19歲的小伙郭某與朋友聚餐,飲酒之后,郭某駕駛無牌摩托車逆向行駛至某路段時,不慎與兩輛轎車發生交通事故,郭某受傷,3車均受損壞。經檢驗,郭某屬醉酒狀態。庭審過程中,郭某后悔不已,“就差這么幾天,我的緩刑考驗期馬上就滿了,就放松了警惕,沒有把好最后這道關。”章丘法院認為,郭某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應追究其刑事責任。另查明,被告人郭某此前因犯尋釁滋事罪,于2015年10月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此次醉駕系緩刑考驗期內犯新罪,故撤銷緩刑,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1000元。
無獨有偶,2015年因犯故意傷害罪被章丘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的李某,也于2016年11月醉酒駕車造成事故。章丘法院撤銷對此前宣告緩刑三年的執行部分,兩罪并罰,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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