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2021-04-07 08:34:04
原標題:搶工程、吃地盤、頭目還派人毆打兒子同學……涉黑組織終覆滅!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圖為山東省東營市墾利區檢察院檢察官正在提審本案主犯耿某港
一個長期盤踞在山東東營西城地段,通過強攬工程、強迫交易、暴力討債、敲詐勒索等手段非法獲利的涉黑組織,2020年11月29日,經山東省東營市墾利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對耿某港等20人涉黑案公開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等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耿某港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組織成員分別被判處十七年至一年四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判決作出后,耿某港、郭某偉二人不服一審法院判決,提出上訴。近日,東營市中級法院依法對該案二審公開宣判,維持原判。
正常營業的4S店被迫關門
2015年1月,數輛飛馳而來的汽車打亂了位于墾利區某鎮兩家汽車4S店的正常經營。數名壯漢走下車來、對兩家4S店封門堵路,威脅恐嚇店內員工、驅逐顧客,并將店內所有汽車、辦公設施、桌椅全部拉走,甚至連一包打印紙都沒剩下,原本處于正常經營狀態的店鋪被迫關門歇業。
而這一幕的“策劃人”正是耿某港。原來,耿某港曾長期給這兩家汽車4S店老板張某放高利貸,年初當耿某港得知張某因經營不善出現外債危機時,就抓住他進一批新車的時機,對汽車4S店進行瘋狂“洗劫”。此舉導致張某公司資金鏈斷裂,經營多年的生意以失敗告終。
案卷顯示,耿某港最初“混社會”靠的是單打獨斗,曾因替他人“平事兒”,于2001年因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和故意傷害罪鋃鐺入獄。2004年,剛剛出獄的耿某港不思悔改,變本加厲,一邊“招兵買馬”,一邊瞄準建設工程,以暴力、威脅等手段非法牟利。
2012年,勝利油田某單位辦公大樓及配套用房改造項目工程開工在即,耿某港覬覦高額利潤,與已取得施工權的周海某展開了爭搶。耿某港試圖以暴力取勝,對手下放話“年輕的打出去,年紀大的抬出去”。同年7月28日,耿某港的手下持兇器對周海某司機進行威脅恐嚇。
瘋狂斂財4300余萬元
因接連搶工程、吃地盤獲勝,耿某港的“威名”開始在“圈內”傳開,2004年至2016年間,不少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閑散人員慕“名”投奔,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人員勢力進一步擴大。其20名組織成員中,有15人有犯罪前科劣跡。
據辦案檢察官王曉晴介紹,該黑社會性質組織有明晰的組織架構,除了組織領導者耿某港以外,還有骨干成員、積極參加者、一般參加者等。耿某港的司機郭某偉是組織內的二號人物,他可以代替耿某港發號施令,并組織參與違法犯罪活動10余起;曾本分做生意的海鮮商販盧某東在利益的驅使下也加入該組織,并成為組織內三號人物。
隨著該涉黑組織力量的不斷壯大,耿某港還摸索確立了一套獎罰分明的“考核制度”。根據組織成員的表現發放報酬;為骨干成員郭某偉、盧某東等配備高級轎車;凡是組織內成員有結婚生子的,耿某港還會包大紅包。
對忠心耿耿的小弟,耿某港表現得豪爽大方,但是當面臨利益沖突與背叛時,耿某港則表現出心狠手辣的另一面。一次,小弟李某試圖瞞著耿某港,在他承攬的工程中分一杯羹,氣急敗壞的耿某港當著眾小弟的面暴揍李某,讓李某顏面掃地。
2013年,耿某港租賃了一家汽修廠,這里是組織成員的日常聚集地,還為沒成家的小弟提供食宿。耿某港在此私藏了大量的砍刀、鎬把、木棍等工具,為該組織實施暴力犯罪提供便利。
強攬工程、強迫交易、暴力討債、敲詐勒索……通過種種非法手段,耿某港等人瘋狂斂財4300余萬元。
肆意欺壓侵害百姓
該黑社會性質組織肆意欺壓侵害百姓,在轄區內產生了十分惡劣的影響。但被害人害怕被打擊報復,大多數人在長時間內選擇了閉口不言。
有一次,騎著摩托車的耿某港回自家小區,只因一輛私家車沒給他讓路,他便吩咐小弟對這輛車瘋狂攔截,并使用砍刀、木棍等工具暴力砸車,致使車主9歲的兒子受到嚴重驚嚇。
一次,耿某港的兒子在放學的路上與同學發生了沖突,便一個電話叫來了郭某偉和盧某東,對3名在校未成年人拳打腳踢、暴力毆打,致使一名孩子入院治療。案發當日,郭、盧二人還強迫學校給個說法,對學校進行了強行封堵,影響了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耿某港成立的汽車修理廠用的是另一家公司的廠房,該公司改制后一直處于破產邊緣,靠收取房租給職工發放節假日福利。2013年,耿某港與該公司簽訂了每年3萬元的房屋租賃合同,但隨著周邊公共設施、交通網絡的日益完善,該地段已升級為繁華區域,周邊房租一漲再漲(據審計,周邊房屋租賃價格為30萬/年)。該公司曾多次與耿某港協商會談,希望按照當下市場價格出租,但多次溝通無果,面對虎視眈眈的耿某港及其小弟,漲價要求只能不了了之。
“雙提前介入”高質效辦案
耿某港團伙橫行鄉里、恣意妄為、欺壓殘害群眾,當他們還在沾沾自喜時,一張法網已向他們迅速張開。
2019年春夏之交,該團伙進入當地警方視野,警方對其主要成員秘密展開了偵查。案件偵查初期,墾利區檢察院第一時間成立了由該院副檢察長周新海帶隊的辦案組,并創新提出批捕環節、審查起訴環節的“雙提前介入”工作法。
“雙提前介入”讓審查起訴環節工作關口前移,讓辦案檢察官提前了解案情,對案件的證據標準、案件定性、偵查方向和思路精準研判,從而引導公安機關高效偵查、收集固定涉黑財產證據,同時檢察官提前梳理、整理了部分案件材料,為這起多罪名、多事實、多人涉黑案件做足前期功課,有效提高了審查起訴環節的速度與質量。
2020年7月18日,該案進入審查起訴環節,面對80多本厚厚的案卷,辦案檢察官們根據案件事實分配任務、嚴謹交叉閱卷。同年8月18日,該案由墾利區檢察院起訴至法院。
庭審前,公訴團隊通過釋法說理,結合涉及罪名,詳細向每名被告人闡明涉罪的事實、查證的證據及相關法律依據,幫助其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性質、社會危害性及所涉及的罪名,并與被告人的辯護律師充分溝通,共同做好被告人的認罪認罰教育轉化工作。采取由輕到重及抓住重點的方法,先做非組織成員的思想工作,再做組織成員中一般參加者、積極參加者的思想工作,而后做骨干成員、組織者、領導者的思想工作;同時選擇關鍵性人物作為突出重點,形成引領、帶動效應,達到以點帶面的效果。
經過多方努力,有18名被告人自愿認罪認罰并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有效分化瓦解了該涉黑組織成員。
來源:檢察日報
作者:郭樹合 王艷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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