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閃電新聞
2024-04-30 16:33:04
齊魯網(wǎng)·閃電新聞4月30日訊 4月7日,武城縣公安局德上高速檢查站民警在對過往車輛進行例行檢查時,一位神色慌張的駕駛員吸引了民警的注意。果然,經(jīng)過檢查,民警在后備箱內的備胎內側發(fā)現(xiàn)了一個可疑的塑料袋。
民警將塑料袋內的東西一一拿出,初步判定為吸毒工具,立刻命令駕駛員徐某下車接受檢查。經(jīng)檢驗,徐某尿檢呈陽性,其對自己吸食毒品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據(jù)了解,徐某聽一位朋友說,吸食毒品可以提神,通宵玩一整夜也不困,信以為真的徐某便走上了吸毒的道路。
目前,徐某因吸食毒品被依法行政拘留。
吸毒會面臨怎樣的處罰?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及相關規(guī)定,對吸毒者,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對吸毒成癮者需要實施強制戒毒。
對于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依法給予怎樣的處罰?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條: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依法給予怎樣的處罰?
同上,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shù)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閃電新聞記者 寧佳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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