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4月7日訊 閃電新聞記者了解到,山東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近日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建立權責清晰、各負其責、嚴肅問責機制,全鏈條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和礦山企業“三方”責任,系統解決制約礦山安全發展的基礎性根源性問題,堅決防范遏制重大以上事故,推動礦山安全治理向事前預防轉型。
根據《實施意見》,要嚴格源頭管控。嚴格礦山準入。嚴格按照山東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以及產業政策要求,科學合理設置礦山。嚴格控制新建獨立選礦廠尾礦庫,嚴禁新建尾礦庫“頭頂庫”、總壩高超過200米的尾礦庫。嚴禁在距黃河干流岸線3公里、重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改、擴)建尾礦庫。嚴格災害嚴重煤礦安全準入。停止新建產能低于90萬噸/年的煤與瓦斯突出、沖擊地壓、水文地質類型極復雜的煤礦。嚴格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審批首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應進行現場核查。
推進礦山轉型升級,加快礦山智能化升級改造,2030年底前,大型礦山實現采掘工作面、供配電系統、通風排水系統、運輸系統、監測預警系統、網絡通信系統基本實現智能化。提高科技創新支撐能力,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力量,加快礦山相關領域省重點實驗室建設,并做好優化重組工作。
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健全礦山安全管理體系,強化重大災害防控,嚴格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嚴格非煤礦山外包工程管理。加強停產停建礦山安全管控。停產停建超過6個月和待關閉的地下礦山,應采取安設“電子封條”、停止或者限制供電、停止供應火工品以及加強現場巡查等綜合管控措施,嚴防明停暗開。
在完善責任體系方面,《實施意見》提到,要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礦山及其上級企業主要負責人(含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實際負責人)應依法做到安全投入、安全培訓、基礎管理、應急管理到位,厚植“人人講安全、個個會應急”的安全文化。礦山應依法設置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總監、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落實屬地管理和部門監管監察責任方面,礦山屬地市、縣(市、區)黨政主要領導要定期研究礦山安全生產工作,每年至少下井檢查1次。各級應堅持明責知責、履責盡責,修訂完善礦山安全監管部門權責清單,理順煤礦安全監管體制。
此外,《實施意見》還提到,發生人員死亡事故的礦山,應停產整頓,強化警示教育,嚴肅調查處理,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較大涉險事故、瞞報謊報礦山生產安全事故,嚴格依法依規提級調查。接到瞞報謊報事故舉報,屬地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應組織核查,核查屬實的依法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