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9月25日訊 山東省市場監管局日前發布2023年塑料購物袋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結果,結果顯示,山東九州商業集團有限公司連鎖超市北園鄰里店、威海振華商廈有限公司2家銷售者的2批次產品不合格。
2023年第1批省級監督抽查共抽查塑料購物袋產品133批次,其中,生產領域12批次,流通領域121批次。依據GB/T 21661-2020《塑料購物袋》、GB/T 38082-2019《生物降解塑料購物袋》、T/CAB 0118.5-2021《聚乙烯(PE)類生態降解塑料第5部分:購物袋》標準要求,對塑料購物袋產品的厚度極限偏差、提吊試驗、跌落試驗、漏水性、封合強度、落鏢沖擊等項目進行了檢驗。
本次抽查發現山東九州商業集團有限公司連鎖超市北園鄰里店、威海振華商廈有限公司2家銷售者的2批次產品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不合格項目為落鏢沖擊。其中,標稱生產者新泰鴻翔塑料彩印包裝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對本次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銷售者、標稱生產者,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以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監督抽查的有關規定,做好不合格結果處理工作。
產品知識科普及消費提示
塑料購物袋通常在銷售、服務場所用于盛裝及攜提商品。塑料購物袋按照是否接觸食品,可以分為食品直接接觸用塑料購物袋與非食品接觸用塑料購物袋。具有降解特性的塑料購物袋統稱為可降解塑料購物袋,具體可分為:光、熱降解塑料購物袋、生物降解塑料購物袋、可堆肥降解塑料購物袋等。
選購和使用時建議:
1.關注產品本體是否標注了生產單位、執行標準、規格尺寸、公稱承重等信息,判斷是否滿足使用需求。
2.對于直接盛裝食品的,應選擇標注了“食品用”、“食品接觸用”字樣的產品,建議使用無色透明袋,且不宜將過熱的食品直接盛裝到袋子里,以免撒漏燙傷。
3.對于可降解塑料購物袋,應特別留意生產日期,盡量選擇一年內的產品,以避免長時間下因降解引起材料性能下降,導致在使用過程中易發生破損。
4.此外,切忌盛裝質量超過公稱承重的物品,以免購物袋耐受不住重量破損,導致內裝物損失,甚至對消費者造成人身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