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7-09-15 11:53:09
齊魯網濟南9月15日訊(記者 張帥)簽了協議卻拒絕交房,在經十一路棚改項目,位于丁字山東路33號的5戶房屋,早在簽約期內全部簽訂了房屋征收補償協議,但至今過去三個多月的時間卻遲遲不交房子,嚴重阻礙回遷安置房開工建設。按照槐蔭區人民法院2017年9月5日作出的行政裁定,9月15日,槐蔭區人民政府組織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對丁字山東路33號5戶房屋進行了強制拆除,為回遷安置樓能夠盡快竣工掃清障礙。這是經十一路棚戶區改造項目依法實施的首例棚改司法強制執行。
經十一路棚戶區改造項目東至陽光新路,西至南辛莊西路,南至興濟河、丁字山,北至經十路,總占地約734畝,涉及被征收居民4716戶,建設安置樓17棟。截至目前,項目整體交房率超過95%,僅剩200余戶未交房。
據了解,丁字山東路33號的5戶房屋屬于一家兄妹五人所有,在征收簽約期內先后與房屋征收部門簽訂了補償協議,選擇產權調換補償方式。簽訂協議時,兄妹五人以母親病重之由向工作組提交特殊申請暫緩交房,并按照規定簽定了《到期交房保證書》。后因在產權房屋二層加蓋的50多平方米的自建房屋,建成時間不符合未登記房屋認定標準,無法辦理未登記認定,兄妹五人因此反悔,至今不交房。期間,工作人員多次與兄妹五人中的委托方進行溝通協商,勸其交房,但被征收人始終堅持無理要求,拒不交房。8月14日,項目部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對5戶被征收人下達了《槐蔭區人民政府履行房屋征收補償協議催告通知書》,被征收人委托代理人領取了《催告通知書》,但在約定時限內仍不履行搬遷義務。
為了維護經十一路棚改區域內絕大多數居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回遷安置房能夠早日竣工,使居民早日回遷住上新樓,在多次進行政策宣傳和勸導無效的情況下,項目部依法報請槐蔭區人民政府對以上5戶被征收人啟動司法強制征收程序,槐蔭區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向槐蔭區人民法院申請司法強制搬遷。9月4日,槐蔭區人民法院組織召開關于該5戶被征收人申請強制執行的聽證會。9月5日,槐蔭區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書,依法裁定準予強制執行。
9月15日,槐蔭區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對該項目已簽訂協議但拒不交房的5戶被征收房屋依法實施強制拆除。據相關負責人介紹,“被依法強制拆除的房屋嚴重影響了回遷安置房開工建設,阻礙了絕大多數在外過渡居民早日回遷安置的步伐,嚴重損害了公共利益。此次依法強拆嚴格按照法律程序進行,完全符合依法強制拆除的條件,對于極少數還未簽約交房的居民,也將嚴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實施司法強制執行。”
經十一路棚改項目作為省、市、區三級重點項目,自啟動以來承載著群眾的熱切期盼和總理的殷切囑托,早日建好安置房、提前回遷住新房是廣大群眾的共同愿望和期待。
此次依法強制拆除維護了絕大多數群眾的切身利益,得到了廣大棚改居民的一致支持。隨著征收拆遷的加速推進, 經十一路棚改項目將始終堅持法治理念,堅決貫徹“一把尺子量到底”的方針政策,以最大程度的公平正義維護好征收的良好秩序,全力推動棚改項目順利實施。對于少數還未簽約交房的居民,任何通過耗費時間來獲取更大利益的想法都是絕不可能實現的,拖到最后的結果只能是被依法強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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