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6月2日訊 今天,山東省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全省公安機關打擊污染環境和破壞自然資源違法犯罪有關工作情況,通報山東公安機關破獲的一批典型案例,并回答記者提問。
記者從發布會獲悉,今年4月份,山東省公安廳在全省部署開展“昆侖2021”專項行動,掀起打擊此類違法犯罪的又一輪攻勢。群眾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如發現以下幾類行為應向公安機關舉報:一是發現有罐車向河流、礦坑、滲坑傾倒廢液,現場氣味刺鼻的;二是發現有貨車將各類固體廢物運至私人院落、耕地、荒地挖坑填埋的;三是發現有工廠、作坊將產生的廢水直接或通過暗管排放,導致周邊水體、土壤遭受嚴重污染的;四是發現有不法分子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的;五是發現有其他污染環境或破壞自然資源行為的。
山東省公安廳還公布了“昆侖2021”專項行動群眾舉報方式,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踴躍提供線索,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