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09-04 12:55:09
山東省審計廳近日制定《關于落實容錯免責要求激勵干部擔當作為的實施細則(試行)》,對干部在改革創新、干事創業中常見的履職過失,歸納了可以啟動容錯的八種情形,旗幟鮮明地為敢于擔當的干部撐腰鼓勁。
細則明確審計人員不得以無先例、無規范為由否定改革探索,對上級部門之間政策規范不一致的,不得選擇性取證、定性,對基層借鑒外地改革創新的經驗做法,國家沒有明令禁止的,不得要求整改糾正等,為改革實干者營造一個良好的干事創業環境。
可以啟動容錯免責程序的情形包括在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中,為維護全局利益,大膽履職、敢于作為、勇于創新,出現一定失誤或偏差的;在全面深化改革、推進體制機制創新中,因先行先試缺乏經驗,出現探索性失誤未達預期效果的;在扎實推進高質量發展、推動新舊動能轉換、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實施鄉村振興、推進保障改善民生和政府投資項目等重點工作中,創新思路、大膽探索,推動解決熱點難點問題,工作中出現一定失誤或未能達到預期效果的;在招商引資、服務企業、服務群眾工作中,因著眼提高效率,實施流程再造和模式創新,進行容缺受理、容缺審查,出現失誤或者偏差的;在招才引智、推進干部能上能下、關心關愛基層干部、激發干部隊伍活力等工作中,因不拘一格、探索創新,出現失誤或者偏差的。
同時,還包括在處置突發事件或執行其他急難險重任務中,臨機決斷、主動攬責涉險、積極擔當作為,出現失誤或偏差的;在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化解矛盾糾紛過程中,積極破除障礙,出現失誤或者偏差的;因國家政策調整、上級決策部署發生變化,或者政策界限不明確,工作出現失誤或未達到預期效果的。
能否減輕或免除相關單位及當事人的責任,還要看該情形是否同時符合一定條件。可以認定減輕或免除責任的四個要素為:符合重大改革方向,符合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符合黨規黨紀和法律法規精神,有利于改革創新和發展大局;一般經過集體研究和集體討論決定,不存在聽取意見不充分、拍腦袋決策等問題;未造成重大不良后果,沒有造成重大損失和社會負面影響,且主觀上勤勉盡責,或不良后果是自然災害、政策調整、市場波動等不可預見的原因造成的;未發現濫用職權為本人或他人謀取私利,或與其他單位或個人惡意串通損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
“容錯將確保在紀律紅線、法律底線內進行,堅持‘一事一議’,嚴格把關。”省審計廳法規處二級調研員周玉霞介紹,嚴防拿容錯當“保護傘”、搞“紀律松綁”等。
閃電新聞記者 高杰 通訊員 蘇慧 連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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