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03-28 15:04:03
齊魯網3月28日訊 3月28日,山東省政府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山東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作戰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規劃三期行動計劃(2018—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2018年度重點項目完成情況的通報。通報顯示,為全面貫徹落實《規劃》各項要求,各市組織實施了一批重點大氣治理項目,為全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完成國家下達的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提供了減排支撐。但同時,也有部分2018年度重點治理項目未按時限完成,對全省2018—2019年秋冬季空氣質量改善產生一定不利影響。
根據通報,總體來看,2018年,全省列入《規劃》的重點大氣治理項目共901個,截至2018年12月底,完成871個,完成率為96.7%。其中,青島、煙臺、濟寧、泰安、威海、臨沂6市完成率為100%;濟南(含原萊蕪)、淄博、棗莊、東營、濰坊、日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10市共30個重點大氣治理項目未按期完成,且均未提出相應的污染物減排替代方案,反映出有關市政府、職能部門和項目單位對重點治理項目的篩選重視不夠、實施過程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組織推進和跟蹤督辦不力等問題,對未完成2018年度重點大氣治理項目的10市提出通報批評。
通報對各市實施重點大氣治理項目提出三點要求:
強化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實施重點大氣治理項目是推動污染物減排的重要措施,也是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重要內容。各市要高度重視,舉一反三查擺本市存在的問題,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確保各年度重點項目按時限完成。同時,加強對項目的政策技術指導和資金支持,幫助治理項目盡早完成,盡快發揮減排效應。
組織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有關市要組織對未完成的重點大氣治理項目進行逐項分析,明確未按時完成的原因和整改工作措施。要組織相關部門和有關企業,對照重點大氣治理項目完成后可實現的主要污染減排量,制定污染物削減的替代方案,最大限度減少對空氣質量的影響。
加強督導調度,推進項目治理。有關市要加大對未完成項目的調度和日常監督管理力度,加快推進未完成項目治理進度。對于長期停產或改為備用的項目,恢復生產前應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備案,并確保污染物排放符合相應時段排放標準限值要求。未完成項目的完成時限,由省生態環境廳根據有關市空氣質量改善情況提出調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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