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煙臺晚報
2024-05-10 10:50:05
原標題:煙臺5家校外培訓機構受處罰
來源:煙臺晚報
原標題:煙臺5家校外培訓機構受處罰
來源:煙臺晚報
本報訊(YMG全媒體記者 徐峰)為規范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近日,煙臺市教育行政部門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依法對校外培訓領域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并選擇部分違法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5家校外培訓機構違法開展學科培訓
萊州市沙河鎮智遠校外托管服務中心未取得辦學許可,擅自在萊州市沙河鎮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學科培訓。2024年1月,萊州市教育和體育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四條,責令停止辦學、退還所收取費用,并對其罰款6960元。
張某霞未取得辦學許可,擅自在萊陽市富水小區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學科培訓。2024年2月萊陽市教育和體育局依法責令其停止辦學,并罰款2000元,兩年內不得成為民辦學校決策機構負責人或者校長。并依法對為違法校外培訓提供場所的步某琴予以警告。
招遠市秀銘塾托管服務有限公司未取得辦學許可,擅自在招遠市溫泉路309號四樓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學科培訓。2024年3月,招遠市教育和體育局依法責令其停止辦學、退還所收費用,并對其罰款10200元。
招遠市禾木托管服務中心未取得辦學許可,擅自在招遠市九洲路87號天衢商廈1號樓1號門市,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學科培訓。2024年3月,招遠市教育和體育局依法責令其停止辦學、退還所收取費用,并對其罰款8050元。
萊州市文昌路街道匯趣校外托管中心未取得辦學許可,擅自在萊州市文昌路街道文昌北路368號,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學科培訓。2024年3月,萊州市教育和體育局依法責令其停止辦學,退還所收取費用,并對其罰款3000元。
發現校外培訓領域違法行為可舉報
相關部門提醒市民,如發現下列校外培訓領域的違法行為,可將有關證據提供給教育部門進行舉報:無證無照、證照不全機構以“教育咨詢”“教育科技”等名義開展非法辦學、違規培訓;以“托管班”“家政服務”“住家教師”“眾籌私教”等名義開展各種隱形變異類學科培訓;在職中小學教師違規開展有償補課;聘用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人員從事教學活動,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非學科類培訓機構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者60課時的費用。學科類機構超過政府指導價收費,非學科類機構惡意漲價;以虛構原價、虛假折扣、虛假宣傳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進行排名;在主流媒體、新媒體、公共場所、居民區各類廣告牌和網絡平臺等刊登、播發校外培訓廣告;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違規舉辦或組織參加面向中小學生的競賽活動;其他違規培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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