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新聞網
2017-02-08 08:01:02
第4批“酒司機”曝光名單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訊 7日,青島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曝光今年第4批48名“酒司機”,并通報部分典型案例。其中,一名駕校教練員酒后駕駛教練車上路被查,面臨罰款1000元、記滿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據介紹,3日晚,市北交警大隊在福州北路、伊春路路口設崗查車,22時許,一輛大眾牌駕校教練車沿福州北路由北向南行駛。看見交警正對過往車輛檢查,該車駕駛人突然停車。執勤交警立即上前檢查,發現駕駛員姜某某一身酒味,于是對他進行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37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
姜某某稱,他是一名駕校教練,當天,他在濟南與朋友喝酒,結束后坐火車從濟南回到青島。由于在火車上感覺自己已經醒酒,下車后,他就開著停在停車場的教練車回家。(記者 劉成龍 實習生 郝小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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