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2017-01-16 08:20:01
小區的地下停車位能賣給業主以外的人嗎?最近,濟南工業北路一小區的業主和開發商針對這個事發生了些糾紛。業主認為開發商無權將車位賣給其他人,開發商則認為,車位賣給的是鄰區業主,并不是外人。
車位賣給別人
業主不同意
去年6月底交房之后,劉先生就開始忙著裝修。好不容易裝修完了,還沒住進去,又開始為車位的事發愁,因為最近開發商開始向小區之外的業主出售車位,這讓劉先生感到不滿。“小區的車位賣給外人,他們可以自由進出小區,小區的安全就無法保證。”
而業主王先生則表達了不同的擔憂。王先生告訴記者,本來小區的車位并不是很緊張,也不是很著急買,但現在開發商將車位往外賣,他就有點慌了。
王先生說,這兩天他特意去地下車位看了一下,位置比較好的幾個車位都已經賣出去了。王先生懷疑,開發商賣車位是其次,最主要的目的是制造恐慌,哄抬價格。“九萬七一個車位,這個價錢不便宜,據我所知很多業主也在觀望,所以開發商采取這個辦法,就是為了讓小區業主心慌,盡快買車位,說不定之后還會漲價。”
開發商解釋稱
買車位的是鄰居
面對業主的質疑,小區售樓處工作人員趙先生解釋說,其實車位賣給的是鄰區業主,嚴格來說也算是小區業主,并非賣給了外人。
“我們小區比較大,光北區就分為四個區,我們習慣稱之為北一、北二、北三、北四區,這個事情發生在北四區。”趙先生告訴記者,北一區和北三區地下車位都是平面車位,北二區和北四區都是機械車位。“目前北一區車位都已經賣完了,可是還有很多有需求的業主,所以我們現在拿出北四區的車位來提供給北一區的業主,并不是賣給了小區業主以外的人。”
趙先生還解釋說,在開發這個小區時,北區四個區是作為一個整體運行的。“從拿地、方案設計、車位規劃,都是按照一個整體運行的,四個區的整體車位配比是1:0.8。所以這樣銷售車位沒有任何問題。”
“而且,我們從去年6月份開始銷售車位,先通知的就是北四區的業主,出售的原則也是北四區業主優先購買。”趙先生告訴記者,因為很多業主反映買房裝修經濟緊張,他們還專門為業主聯系好了銀行,業主只需要提供一萬元的首付就能享受貸款服務。
律師說這事合法
但不是很靠譜
開發商這么辦合不合法?山東新亮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新亮說,只要這個小區在立項時有地下車位的規劃,那么地下車位就是可銷售的,開發商這么操作是合法的。
“地下車位和地上車位不同,開發商具有銷售權。”王新亮解釋說,地上車位占用的空間屬于小區業主共有,所以開發商沒有權利銷售,只能出租,但是地下車位是有房產證的單獨物業,所以開發商完全可以自行出售。“原則上來說,開發商要在優先滿足本小區業主的前提下對外銷售地下車位,從這個案例來看,開發商也做到了這一點。”
但是王新亮還特別指出,因為車位具有依附性和便利性的特點,“現在小區都很大,如果不住在小區內,就算是買了車位用起來也很不方便,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這個事情也不是非常靠譜。”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