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7-01-06 08:03:01
5日,山東省安監局通報了淄博市博山區“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調查。經調查認定,淄博市博山區“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目前,寧津縣農業機械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萬風,因涉嫌濫用職權罪,已被寧津縣檢察院批準逮捕。此外,報告中還建議對15名相關責任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2016年8月11日8時23分,在淄博市博山區省道S236線(博沂路)與北山路“T”形路口,一輛沿北山路由西向東行駛的拖拉機變形運輸車,先后沖撞沿博沂路由北向南正常行駛的一輛非機動車和三輛機動車,造成11人死亡(8人當場死亡,3人送醫院搶救無效先后死亡),2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650余萬元。
經調查,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肇事車駕駛人李建忠駕駛的拖拉機變形運輸車,非法改裝、嚴重超載、制動性能不良,導致駕駛人無法有效控制車速,在紅燈狀態下進入博沂路與北山路“T”形路口,先后沖撞正常行駛的一輛非機動車和三輛機動車,造成事故發生。拖拉機變形運輸車所載軋鋼機用導衛配件砸入公共汽車內,導致傷亡擴大。
德州市農機監理站、寧津縣農機局未認真履行農機安全監管職責。寧津縣農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萬風通過人工為肇事車輛辦理年檢手續。德州市臨邑縣隆華創科機械有限公司運輸發貨管理不嚴格,未認真查驗核定載質量,違法為核定載重1.98噸的肇事車輛裝載了7.74噸軋鋼配件,導致該車嚴重超載,都是引發這次事故的間接原因。經調查認定,淄博市博山區“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李建忠,肇事車輛山東N-90876拖拉機變形運輸車駕駛員,在事故中死亡,建議免予追究責任。寧津縣農業機械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萬風,不依法履行職責,違規為肇事車輛辦理登記、年檢手續,并為該車辦理兩本核定載質量不同的車輛行駛證,涉嫌濫用職權罪,8月29日已被寧津縣檢察院批準逮捕。待司法機關作出處理后,由當地紀檢監察機關或者有管轄權的單位及時給予相應黨政紀處分。
此外,寧津縣農業機械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李紅兵,寧津縣政府副縣長李秀雙,建議給予其行政記大過處分。另有多個單位的相關責任人共計13人,被建議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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