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日報
2017-01-09 08:17:01
巡檢員正在對違停車輛粘貼提示單。(劉陽 王希濤 攝)
1月1日,《關于加強城市道路機動車停放管理的通告》正式施行。作為濟南市治理交通擁堵的一項重要舉措,新規對違法停車的管理力度進一步加大,甚至被網友稱為“史上最嚴停車令”。其中,停車管理員有權給不按規定停放的車輛“貼單”的規定,引起市民廣泛關注。
來自12345市民服務熱線的大數據顯示,2016年12月31日至 2017 年 1 月 5日,有關亂停車的受理量達到354件。
截至6日上午,停車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共貼出45張《機動車停放提示單》(以下簡稱“提示單”)。記者采訪了解到,目前提示單的適用范圍是176條已收費管理的道路。
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月5日,12345市民服務熱線有關亂停車的受理量達到354件;巡檢員共貼出45張《機動車停放提示單》。
2015年1月至2016年11月,12345市民服務熱線和市公安局民生警務平臺受理停車問題4.8萬件,占所有交通類問題的近40%。
四成交通類投訴涉及違停
截至2016年10月底,我市機動車保有量達179.2萬輛,但現有停車泊位僅50余萬個,大量機動車占用道路停放,嚴重影響了道路通行能力。
《關于加強城市道路機動車停放管理的通告》明確規定,城市道路內停放機動車應當按照施劃泊位有序停放。不按規定停放的,由停車管理員勸導至規定地點停放;駕駛人不在現場的,停車管理員粘貼《機動車停放提示單》,并通過拍照、攝像等方式留存證據。留存證據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審查核實后,依法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對此,有市民認為此舉能有效治理亂停車現狀,讓停車管理員成為“監督員”,可以緩解警力不足、監控探頭點位不廣的難題。不過也有市民表示,一味“嚴罰”并非治理亂停車良藥,城市應該提高公共交通承載力與服務水平,并對停車管理員是否有權“貼單”提出質疑。
“貼單”暫由巡檢員實施
1月6日上午,記者走訪濟南各區多個街道發現,大部分停車管理員手中并沒有提示單,停車服務專用設備內也未安裝相關軟件,但記者咨詢的十余位停車管理員均表示,已在上個月末進行過粘貼提示單的培訓工作。
“每個區都安排有專門的巡檢員,他們那兒有提示單,并且他們的停車設備內安裝了相關軟件。現在我們主要通過疏導、勸阻的方式規范停車秩序。”槐蔭區經三路一名停車管理員表示,如果車輛長時間違法停車并且車內沒人,巡檢員將粘貼提示單并拍照。
6日中午,記者致電濟南城市停車建設運營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停車集團”),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相關規定剛剛施行,由于大部分停車管理員年齡偏大,難免對規定理解不透徹。目前,在每個轄區都安排了專門的巡檢員,進行“貼單”試運行,并及時發現問題,為將來的普及做準備。
“貼單”流程需嚴謹規范
1月7日上午9時,在經三路和緯八路交叉口西南角,記者看到一名巡檢員正和一名未按規定停放車輛的司機進行溝通。最終,司機將汽車停放在停車泊位中。據該巡檢員介紹,他主要負責經三路和經五路違停車輛巡檢工作。“平時我們會對司機疏導、勸離,如果發現有車輛違停超過10分鐘,我們首先會向違停車輛周圍的人咨詢,確認車主不在附近時,我們會對車輛拍照留證并粘貼提示單。”
隨后,該巡檢員在經三路一輛未按規定停放的車輛旁等候了10多分鐘,仍未見車主。他便拿出設備,點擊“違停舉報”板塊后,將車輛的牌號、車輛類型、停放位置等信息輸入進去,并在車輛前、后及側面通過拍照、攝像等方式留存了證據。他介紹說,拍攝的照片不僅要看清楚車體本身,還要盡量能看清楚車內無人和車體周圍的環境。
人人都有違停舉報權
“貼單后,工作人員先把提示單和照片交到停車集團進行初步審查,確保照片清晰后才能上傳到交警部門,交警部門隨后會進行核實,如果情況屬實會依法整治。”停車集團相關負責人表示,提示單是一種溫馨提示,不代表一定會罰款,是否違法還需要交警部門作出認定。截至6日上午11時,工作人員共貼出45張提示單。
據介紹,停車集團下一步將加大停車場的建設力度,同時改建、擴建停車泊位并整合社會資源,逐漸減少道路臨時停車泊位。“針對目前道路臨時泊位,我們的主要職責是管理服務、勸阻違停,保障道路暢通,停車管理員粘貼提示單也是舉報、勸阻交通違法的一種方式。”該負責人表示。
據了解,違停舉報、勸阻的權利不僅僅是停車管理員獨享。《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勸阻、舉報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報告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也明確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于控告、舉報的違法行為應當接受,并按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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