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5月20日訊 日前,生態環境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關于實施汽車國六排放標準有關事宜的公告》。公告明確,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國范圍全面實施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禁止生產、進口、銷售不符合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的汽車。
我國汽車產銷量連續14年位列世界第一,汽車保有量達到3.02億輛。汽車是污染物排放的主要貢獻者,其排放的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氮氧化物和顆粒物超過機動車總排放量的90%。全面實施國六b排放標準后會進一步減少機動車排氣污染,對改善空氣質量、減少霧霾天氣,保護公眾健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記者注意到,公告中的汽車既包括輕型汽車也包括重型汽車,雖然兩類汽車適用的標準不同,但實施6b的時間節點是一致的。針對其中細則,閃電新聞記者聯系到了省機動車排氣污染監控中心新車監控室主任李源。
李主任介紹,對車主來說,目前在用車輛只要排放達標、符合環保政策要求,可以繼續使用,不受實施新車國六b排放標準政策的影響,7月1日后購買汽車,要看好汽車生產日期,以免無法注冊登記,影響掛牌。對輕型汽車來講,國六b階段和國六a階段相比的主要變化是增加實際道路試驗循環測試(RDE)限值要求,國六a階段中RDE僅監測并報告結果,而國六b中RDE測試結果需滿足標準限值要求;另外國六b的排放限值較國六a更加嚴格,一氧化碳、非甲烷烴、氮氧化物及其PM細顆粒物等排放標準限值較國六a降低了30%-50%左右。
對于重型車來講,國六b和國六a階段相比,主要變化為國六b增加了PEMS測試PN限值的要求、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數據發送要求和高海拔排放要求,同時PEMS測試載荷范圍從50%-100%放寬到10%-100%。
“公告的發布,一是為讓有關機動車生產、進口和銷售企業提前做好相關準備;二是方便車主了解最新國家政策,提醒車主新車注冊登記有關最新要求和時間節點;三是完善輕型汽車標準中符合性因子的要求。”李源說。
為此,省機動車排氣污染監控中心提醒:對汽車生產、進口和銷售企業來說,應提前規劃、安排好生產、進口、銷售的計劃,及時與市場銜接,不得在標準實施后,生產、進口、銷售不滿足標準要求的新車。
閃電新聞記者 耿琰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