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1月21日訊 近日,日照市教育局發布公告,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中辦發〔2021〕4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日照市教育局等4部門《關于印發日照市現有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重新審核登記工作方案的通知》(日教發〔2021〕27號)等有關規定,日照承恩培訓學校有限公司等12家校外培訓機構經董事會決議終止辦學,我局依法受理終止辦學的申請,擬進入注銷清算程序,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為2021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5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內,社會公眾如對校外培訓機構注銷事項有意見和建議,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形式向日照市教育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況應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以組織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應署真實姓名,并提供聯系電話。將對所反映的情況和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并視情況以適當方式進行反饋。公示期滿如無異議,將注銷辦學許可證。閃電新聞記者 張洪波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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