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2024-09-10 18:08:09
原標題:幫“迷途”少年重歸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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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幫“迷途”少年重歸正道
來源:法治日報
□ 本報記者 董凡超
暖陽下,微山湖畔,一個少年的身影格外顯眼。他是微山湖志愿巡湖隊的小余,多次參加巡湖護魚活動,也是在迷途中“歸航”的一個典型。
2023年3月,16歲的小余輟學,跟著叔叔到微山湖非法捕獲漁獲物。今年1月,他因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移送至徐州鐵路運輸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官審查后認為,小余系從犯,且有自動投案、積極退贓等情節,符合相對不起訴條件。
針對小余父母未有效履行監護職責問題,檢察官對小余父母開展了家庭教育指導,引導小余父母從調整溝通方式、改善家庭氛圍、改變教育方式等方面改善親子關系。“以前跟小余溝通少,忽視了對他的教育,造成今天的后果,我們真的很后悔,以后會好好教育他。”接受完家庭教育指導,小余的父母懇切地表示。
檢察官對小余的幫教并沒有結束,除了在線上給小余講授法律知識外,還邀請小余參加增殖放流等活動。如今的小余,已開啟嶄新人生。
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細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學校。對于正處于人生價值觀形成關鍵時期的青少年來說,家風家教關乎其健康成長。
前不久,最高人民檢察院、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聯合發布第三批在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典型案例,推廣實踐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和經驗做法,引導各級檢察機關、婦聯組織、關工委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優化工作方法,推動司法保護與家庭保護深度融合。
實踐中,各地檢察機關立足法律監督職能,積極探索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導模式,以家庭教育涵養優良家風,守護青少年健康成長。
分類分層干預
2022年3月,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檢察院在區委政法委領導支持下,聯合11家單位印發了《關于共同構建海曙區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導中心的意見》,規定“中心”設置在海曙區檢察院,公安各派出所均設置家庭教育指導站,實行“中心+指導站”的工作模式,檢察機關統籌、協調、指導“中心”工作,各公安派出所“站點”具體負責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
2022年11月,馬某某(16周歲)伙同丁某某(16周歲)在某酒店公寓房間內實施盜竊。2023年2月,馬某某在取保候審期間再次伙同他人以“拉車門”方式實施盜竊。海曙區檢察院調查發現,馬某某和丁某某的父親均存在家暴行為,兩人因相似的家庭經歷產生共鳴。司法社工將該調查結果反饋給“中心”,海曙區檢察院據此認為,挽救馬某某和丁某某,不僅需要對其本人進行有針對性的教育矯治,也需要對其父母進行有效的督促監護和家庭教育指導,同時“中心”將相關情況告知派出所“站點”。
海曙區檢察院針對公安階段開展的家庭教育指導成效進行評估,并結合馬某某和丁某某不同的家庭監護能力,由“辦案人員+司法社工+婦聯主席”開展家庭教育幫扶,通過為期三個月的跟蹤指導,提升親子溝通技巧和情緒管理能力,修復受損親子關系。目前,馬某某和丁某某均已找到工作,生活步入正軌。
未成年人家庭問題的顯現和解決需要一個過程,工作中,各地檢察機關聯合相關社會組織在案件辦理的各個階段接續開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導,構建“全鏈條”分類分層干預體系,提升指導幫助工作質效。
上海市檢察機關與公安、法院、教育、婦聯等部門及相關社會組織共同召開聯席會議,厘清職責分工、加強資源共享、建立工作聯動機制、探索一體化平臺建設。海南省檢察機關圍繞建立校園欺凌預防工作機制、罪錯未成年人分級干預機制等,與公安、教育等部門溝通協作,織牢織密未成年人保護網。
匯聚專業力量
“我們建立罪錯未成年人辦案矯治教育‘一站式’中心,配備未檢專用工作室、心理疏導室、家庭教育指導室等,對罪錯未成年人進行全流程矯治。”近日,山東省齊河縣人民檢察院舉辦檢察開放日,邀請當地中學師生參觀罪錯未成年人辦案矯治教育“一站式”中心。
據了解,該縣婦聯、民政、司法等部門分別委派家庭教育指導師、心理咨詢師、社工等入駐該中心,公安、檢察機關在此訊問、詢問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證人前,由司法局對罪錯未成年人進行社會調查形成個人情況檔案,由心理咨詢師根據其罪錯程度、行為狀態對其進行心理測評并開展談話及心理疏導,之后根據談話情況聯合制定個人集法治教育、家庭教育、心理及行為矯治等功能于一體的干預幫教方案,并由家庭教育指導師引導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強化監護意識、完善教育方式。
監護人監護職責履行不到位已成為未成年人權益受侵害的重要原因之一。2023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共向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涉案未成年人監護人制發“督促監護令”7.2萬人;對于不適合繼續擔任監護人的,依法支持相關個人或者單位提起變更、撤銷監護人資格訴訟;聯合婦聯、關工委等部門建立家庭教育指導中心、工作站,鏈接專業力量,組建指導團隊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
去年以來,海南省檢察機關針對辦案中發現的涉案未成年人監護缺失或監護不當問題,累計制發“督促監護令”3123份;聯合海南省教育廳成立“護苗”法治宣講團,開展法治進校園宣講137場次,受教育人數5.5萬余人。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推動全省建成136處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聯合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家庭教育指導3504次,發出“督促監護令”6980件,督促“甩手”家長歸位盡責。
加強跟蹤問效
“你好,是檢察院嗎?我們這里遇到了緊急情況,一個3歲的女孩,被扔在了村委會的門口。”2021年10月的一天清晨,河南省洛陽市偃師區人民檢察院12309大廳接到一通來自當地民政部門的電話。
該院辦案檢察官迅速聯系婦聯并協同民政部門工作人員來到村委會,見到了被遺棄的女孩。女孩名叫郭小花(化名),因父母離異,長期由其父親郭某某撫養。郭某某因生活拮據一時沖動將郭小花(3周歲)遺棄至某村委會。
隨著調查的深入,偃師區檢察院發現該案可能涉及刑事犯罪,遂建議民政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犯罪線索,并同步啟動立案監督程序,監督公安機關對郭某某以涉嫌遺棄罪立案偵查,并針對案件特點,向郭某某制發了《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和《督促家庭教育指導函》。法院參考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時隨案移送的郭某某悔罪表現、家庭教育能力提升情況,宣布對郭某某適用緩刑,并將家庭教育后續跟蹤納入一年緩刑考驗期管理。
為確保該案家庭教育指導的效果,偃師區檢察院跟進回訪郭某某履行監護職責情況,發現郭小花身體、精神狀態良好,親子關系融洽。
為做好辦案的“后半篇文章”,洛陽市人民檢察院以該案為依托,就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協同相關部門會簽文件、建立機制、成立家庭教育指導中心,先后對78名涉案未成年人家庭開展家庭教育指導,親子關系全部得到改善。
工作中,各地檢察機關在高質效辦好個案的基礎上,注重長效工作機制建設,逐步細化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流程和操作規范。
最高檢未成年人檢察廳負責人表示,家庭教育指導是推動未成年人家庭保護責任落實的重要舉措,必須高度重視、持續推進。下一步,檢察機關將持續監督、支持、推動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強化監護人監護意識,提升家庭教育能力,為未成年人撐起家庭“保護傘”。
漫畫/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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