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光明日報
2024-03-29 08:42:03
原標題:AI繪畫是一種新型藝術形式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AI繪畫是一種新型藝術形式
來源:光明日報
【學術爭鳴】
近年來,隨著深度神經網絡技術、特別是GAN(生成對抗網絡)、CAN(創造對抗網絡)、GPT(生成式預訓練Transformer模型)等算法模型的快速進展,AI(人工智能)繪畫如雨后春筍般出現,開始進入大眾的視野。在我看來,這是數字技術催生的又一種新型藝術形式。
判定AI繪畫是不是藝術,這要從藝術的本質談起。
在人類藝術史上,理論家們對于藝術本質的認識集中在三個不同的尺度上:首先是功能尺度,認為審美價值是構成藝術的一個根本尺度;其次是語境尺度,認為藝術的認定需要特定的藝術機構或藝術語境;第三是歷史尺度,認為人們對于藝術的認識是一個歷史的過程,從藝術發展歷史中可以找到認定藝術的重要經驗尺度。
此外,當代著名藝術哲學家布洛克還提出了一個更具包容性的藝術闡釋框架,他認為藝術乃是銘刻著強烈人類精神印記的審美客體。在這里,他特別強調了人類的主體意識對于某一客體藝術身份認定的重要性。這一概念受到學術界和藝術界的普遍重視和采納。
從上述標準出發,我們可以對AI繪畫的身份屬性加以考察和分析。
讓我們首先從《貝拉米伯爵》(見圖①)這幅引起全球轟動的AI油畫作品展開討論。這幅作品給人的第一印象是強烈的印象派風格。畫中的主人公從著裝到臉部表情都朦朦朧朧,似真似幻,它與文藝復興時期的經典畫作,如達·芬奇的《蒙娜麗莎》所呈現出的那種真實之美,有天壤之別。這幅AI繪畫作品可作為當下專業AI藝術家作品的表征。
我們再來看看目前最流行的AI繪畫創作平臺之一的Midjourney上普通用戶發布的兩幅AI作品(見圖②③)。相對于前一幅作品,這兩幅AI繪畫給人一種迥然不同的審美感受:其一,從繪畫形式上看,這些AI作品突破了經典繪畫的美學框架,造型奇特,呈現出強烈的后現代風格;其二,從審美功效看,這些AI作品更貼近今天人們的生活情境,因而更容易激發人們的審美興趣;其三,從繪畫內容和主題看,似乎沒有了專業AI作品的深刻感和嚴肅感。這樣的AI作品正是目前AI生成性繪畫的主流風格。因此,從審美功能尺度審視,兩類AI繪畫作品盡管風格不同,但都有資格被視為藝術。
從語境尺度來看,《貝拉米伯爵》被公開拍賣,并大獲成功。拍賣行賦予AI作品藝術資格,這在很大程度上近似于法國藝術家杜尚將《泉》(編輯注:杜尚在商店里買了一個普通的小便盆,將其命名為《泉》)送交相關藝術展進行展覽以及法國著名的蓬皮杜現代美術館將《泉》作為永久收藏品收藏。事實上,目前已經有很多AI繪畫作品被世界著名美術館收藏,還有更多AI繪畫正在參加一些著名的藝術展覽,這些專業的藝術場景都在賦予AI繪畫藝術身份。
從歷史尺度看,AI繪畫作品同樣有理由被視為藝術。比AI繪畫早出現100年的攝影藝術,也曾遭遇身份質疑,但最終還是被人們普遍接受,并成為一種大眾化的藝術。換句話說,今天的AI繪畫不過是百年以來陸續出現的攝影藝術、廣播藝術、電影藝術、電視藝術、數字藝術的同樣歷史邏輯的賡續。
攝影藝術、廣播藝術、影視藝術、數字藝術作為典型的現代媒介藝術,都是由作為創作主體的藝術家運用現代技術創作的結果,是人類思想情感的直接的審美表達或形象表達。
可能有一些人會覺得,AI繪畫創作的作品,更像是AI自主生成的。這是目前包括AI繪畫在內的一切AI藝術作品共同面臨的身份困境。其實,AI繪畫的生成絕非GAN或CAN等算法模型能夠獨立或自主實現的,恰恰相反,目前任何AI繪畫創作都是由AI和相關的藝術家或用戶共同合作完成的,這集中體現在兩個至關重要的環節:
其一是AI繪畫創作能力的構建(主要包括繪畫算法設計、繪畫算力培育、相關服務器的更新換擋等)無不彰顯著人類主體的意志和理性精神。AI的算力無論如何強大,都離不開人類的賦能,它本身就是人類的創造物。
其二是每一幅AI繪畫作品的生成都必然基于藝術家或特定用戶的命令,而這命令中必然隱含著藝術家或用戶對作品的特殊要求,比如特定的主題、特定的風格、特定的形象等,離開了人類的這些彰顯著強烈的主體意識和主體訴求的指令,AI絕不可能主動或自主啟動任何創作過程。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人類主體對于AI繪畫創作的“制導”作用,絕非僅僅局限于AI創作過程的啟動,而是發生在全過程。AI創作不同于人類藝術家創作的一個顯著特征是它能對作品進行連續和快速輸出,而同時它又缺乏對作品質量的判斷能力,這樣人類主體就需要隨時對輸出的作品進行評估和選擇;有時候為了提升AI作品的原創性與風格化,人類主體還需要主動改變AI正常的創作過程。至于AI繪畫作品的策展,就更離不開人類主體。
既然AI繪畫整個創作環節都必須有賴于人類主體的全面、積極、主動的介入和參與,AI繪畫作品又同時顯現出無可置疑的審美價值,那么AI繪畫也就有充分理由被視為藝術。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無論是審美屬性還是人類主體精神和意志的彰顯,都在AI繪畫作品中普遍存在,那為什么還有人對這些作品的藝術身份表示懷疑呢?在這些質疑聲中,大多數人都以AI繪畫創作的模仿機理為理由,認為這種模仿無論如何高超都不具備藝術的原創性或本真性,甚至視其為贗品。這種觀點是站不住腳的。
早在兩千五百年之前,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就在《詩學》中指出,“模仿是人的天性”,藝術家和詩人通過模仿可以揭示真理或“哲學意味”。古今中外的藝術實踐也同樣證明,像達·芬奇、米開朗琪羅、拉斐爾、畢加索、凡·高、齊白石、徐悲鴻等這些公認的藝術大師,都經歷過各種艱苦的學習和模仿,才創作出堪稱典范的藝術作品。因此,模仿本身并沒有錯,模仿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藝術創新的階梯。更何況目前AI科學家和藝術家所研發的諸如GAN、CAN、GPT等應用模型和基礎模型本身就被嵌入了各種創新學習機制,目的就在于確保AI算法能夠生成別具一格的作品,在筆者看來,這恰恰是AI藝術較之其他藝術在創造上的一大天然優勢。
還有人以目前的AI算法尚無力解讀自身作品的意義為由,而將其作品放逐于藝術王國之外,這同樣是武斷的。因為對于一切藝術作品來說,最重要的是其本身的美學價值,而美學價值的大小和正負取決于創作者的藝術素養和創作技藝的高低,取決于作品在多大程度上促進了人們的身心健康,而不取決于作品的技術出身和血統的貴賤,更不取決于創作者是否能夠圓滿地解讀自己的作品。
當然,當我們有充分的理由將AI繪畫歸屬于一種嶄新的數字藝術形式的時候,我們也應清醒地認識到,目前的AI繪畫從美學價值和藝術質量上看,的確還沒有達到人類藝術經典的水準,還有很多關鍵問題需要科學家和藝術家協作攻關,其中最為關鍵的問題是如何讓AI算法學會像人類藝術家那樣體驗生活,并掌握和精通藝術真實這一美學鐵律。誠如是,包括AI繪畫在內的AI藝術將在人類藝術百花園中綻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作者:馬立新,系山東師范大學數字藝術哲學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項目團隊:本報記者 張玉梅、于園媛、許馨儀、韓業庭 本報通訊員 倪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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