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法院報
2024-03-29 08:31:03
原標題:牢固樹立終身學習的思想
來源:人民法院報
原標題:牢固樹立終身學習的思想
來源:人民法院報
當前,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的深刻變革、社會結構的深刻變動,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大量矛盾糾紛通過訴訟方式進入法院,人民法院面臨的挑戰前所未有。面對這種形勢,如何肩負起歷史使命,推動公平正義的實現,我們不僅要內強素質外樹形象,更要通過不斷學習以適應新形勢下社會對法院和法官的新要求。
古人曰:“立身百行,以學為基。” 學習是法官增長才干、提高素質的重要途徑,更是做好各項審判執行工作的重要基礎。如果缺乏學習的動力和興趣,借口工作忙不去學習,或者淺嘗輒止,滿足于一知半解,擺樣子,走過場,是提高不了自身素質的,也難以推動工作。歷史上那些著名的學者,還有當今那些優秀的法官,能有較高的成就,知識絕對是有力的支撐。只有勤奮好學、學以致用,才能與時俱進;創造性開展工作,才能跟上時代步伐。如不抓緊學習、不抓好學習,不在學習和工作中提升自己,就難以高質量地完成各項審判執行工作任務,更難以擔當肩負的歷史責任。
法官要牢固樹立終身學習的思想。能到法院來工作的許多人特別是法官,既要通過公務員考試,還要通過司法考試,按說知識還是較豐富的。但是,在這個知識爆炸的時代,網絡科技的發展日新月異,法律法規不斷頒布更新,一個人不管以前多么優秀,只要停止了學習,知識就會老化,能力就會退化,長此以往,就會被淘汰。只有摒棄懈怠之心、功利之念、浮躁之氣,以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認識學習、對待學習,勤鉆苦研,自覺并努力地學習,加快知識更新,優化知識結構,豐富知識儲備,真正把學習當成一種境界來追求,當成一種品格來培養,當成一種習慣來養成,才能不斷提升自身的素養和能力。
要善于把學到的知識轉化為能力,學以致用。學風反映了一個人的思想境界和價值追求。學歷高,不一定代表實際工作能力就強;讀書多,不一定工作中收獲的成果就多,原因主要是沒有把所學知識運用到工作實踐中,沒有做到學以致用、用以促學,而是學歸學、用歸用,學用“兩張皮”。 因此,加強學習,既要讀好有“字”之書,還要向實踐學。
我們要不斷從書本上汲取營養,掌握相關知識,把握最新的學術研究動態,深刻理解法理,在審判案件過程中正確適用法律法規。同時,要堅持不懈地向實踐學,向同事學,向人民群眾學,及時發現自身存在的缺陷、工作存在的不足。“三人行,必有我師焉”。工作中,法官要放下架子,甘當群眾的“小學生”。馬錫五常說:“三個農民佬,勝過地方官。”法官要經常向人民群眾請教,與人民群眾多交朋友,特別是遇到困難的時候,更要注意深入群眾,在與群眾打交道的過程中尋找解決糾紛的辦法。如果你擺架子,群眾就不愿接近你,更不會同你講心里話;如果走近群眾,群眾就會把你看成自己人,敢于向你提問題,也愿意向你講心里話,反映真實情況。法官要通過各種渠道學習,切實把學習成果轉化為促進自身素質提高、司法能力增強的本領。要提高學習的效率和質量,堅持獨立思考,學有所悟,不斷總結、消化、吸收,做到學以致用、以學促用、學用結合。
以學求知,以知踐行。學習的目的在于提高工作能力、破解工作難題,但無論從何種渠道、學到什么內容,最終實踐才是檢驗我們學習成果的唯一標準,實踐也是學習成果轉化的過程。法官學習的目的就是要做好審判工作,服務群眾,司法為民,這就要求每一名法官把所思所學運用到審判實踐中去。工作中,要充分發揚敢于擔當的精神,堅持把公平正義作為崇高價值去追求,認真履行好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帶著感情傾聽群眾呼聲,切實把群眾訴求解決好,把群眾利益維護好,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作者單位:山東省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