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2024-03-20 08:27:03
原標題:法治引領紅色文化資源保護
來源:法治日報
原標題:法治引領紅色文化資源保護
來源:法治日報
□ 李袁婕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繼續關注紅色文化資源的保護利用傳承,提出當前紅色文化資源保護利用傳承存在法治供給尚不完備、各地保護重點和力度差異大等問題,為此建議從國家層面對紅色文化資源進行立法保護。
紅色文化資源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蘊含著巨大的思想價值、教育價值和時代價值,是中華民族、中國人民、中國共產黨的精神命脈,也是教育人、培養人、涵養人的精神沃土。我國高度重視紅色資源保護利用傳承工作。今年2月5日中共中央發布的《黨史學習教育工作條例》明確,用好革命博物館、紀念館、黨史館、烈士紀念設施、革命舊址等紅色資源,保護利用好革命文物,精心設計展覽陳列、紅色旅游線路、學習體驗線路,加強革命傳統教育、愛國主義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目前,在地方層面,自2015年地方立法權擴大之后,全國多地相繼結合實際情況先行先試,探索將紅色文化資源保護利用傳承納入法治化軌道。截至今年1月,已有27個省、57個市出臺了革命文物或紅色文化資源主題地方性法規。然而,由于缺乏直接的上位法依據,各地立法呈現分散化的特點,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規制的時間范圍和內容不盡相同。例如《廣東省革命遺址保護條例》規定的革命遺址保護起始時間為近代以來;《江蘇省紅色資源保護利用條例》規定紅色資源是指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所形成的,具有重要歷史價值、紀念意義、教育功能的物質資源和非物質資源;而《山東省紅色文化保護傳承條例》所規范的紅色文化保護傳承是指五四運動以來,中國共產黨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領導團結中國各族人民在革命、建設、改革過程中形成的具有歷史價值、教育意義、紀念意義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
二是保護傳承利用的側重點不盡相同。例如《上海市紅色資源傳承弘揚和保護利用條例》在體例上創新性地將“傳承弘揚”作為第三章,放在了第四章“保護管理”之前;在內容上,“傳承弘揚”一章共有十五條,占條例五十八條內容的四分之一?!渡綎|省紅色文化保護傳承條例》第三章為“傳承和弘揚”,《山西省紅色文化遺址保護利用條例》 第四章為“合理利用”,《河南省革命文物保護條例》第四章則為“傳承利用”。
三是保障監督措施不盡相同。例如《江蘇省紅色資源保護利用條例》規定了檢察公益訴訟,有些地方立法則沒有相關規定,而《上海市紅色資源傳承弘揚和保護利用條例》不僅規定了檢察公益訴訟,而且進一步明確了違反該條例規定的行為,除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外,相關部門還應當按照規定,將有關單位和個人的信息向該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歸集,并依法采取懲戒措施。
進一步加強紅色文化資源保護利用傳承的法治供給,對于傳承紅色基因,弘揚革命精神,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中華民族現代文明,激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強大精神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為此,充分發揮立法所具有的引領和推動作用,通過進行地方立法后評估,盡快在國家層面對紅色文化資源的保護利用傳承開展高質量立法工作,是以法治護航紅色文化資源、賡續紅色血脈的及時必要舉措。
(作者系中國文物學會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