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稅務報
2022-04-11 09:20:04
原標題:明代濟南府青城縣銀錠
來源:中國稅務報
■說文解物
明代濟南府青城縣草價銀伍拾兩銀錠,現(xiàn)藏于上海博物館。銀錠上的銘文為:山東濟南府青城縣/掌印知縣謝源該吏王進/征完正七年義河倉草價銀伍拾兩/大戶李敬祖銀匠郭臣/正德八年正月日。
草價銀是馬草折銀的一種稱謂,亦稱馬草銀、草折銀,是明朝時期一種稅銀名稱。據(jù)史料記載,明永樂十六年(1418年),戶部決定征收馬草以供京城軍馬、御馬監(jiān)及內(nèi)府馬牛羊食用。馬草依照田糧征課解納,租田一頃,征草十六束(捆,每捆二三十斤)。正統(tǒng)十四年(1449年),鑒于船人運送,勞民傷財,而且草易變質(zhì)的實情,實行“馬草折銀法”,每一束草折銀三分,累數(shù)征收白銀。成化時期以后,馬草變成田賦加派,萬歷九年(1581年)后并入田賦征收。
明代,政府對征收和上解稅銀有嚴格的規(guī)定和要求,需把收取的散碎銀子熔鑄成標準重量的銀錠,并刻上縣名、知縣、征收時間、收繳官員及銀匠姓名、銀錠重量等,以便日后查核。“青城縣”即今山東省高青縣青城鎮(zhèn),元代太宗七年(1235年)置,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復置,屬濟南府。明代稅收征繳由縣一級行政機構完成,知縣全面負責賦稅事宜,包括指派催辦人、分派稅糧收繳和解運、調(diào)整稅收期限等,故而,在明代銀錠上常會出現(xiàn)知縣某某的稱謂。“義河倉”是明代永樂年間戶部始設在通州馬場儲存草料的倉庫。
該銀錠為山東濟南府青城縣上繳義河倉的正德七年草價銀,重五十兩,掌印知縣謝源,稅收官吏王進,由繳納大戶李敬祖、銀匠郭臣于正德八年(1513年)正月熔鑄。這件銀錠對于研究明朝時期山東賦稅制度變革具有很高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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