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9月23日訊 山東省市場監管局日前發布2023年建筑防水卷材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結果,結果顯示,山東大千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山東國鴻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東思云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壽光市祥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濰坊九泰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濱州市科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濟寧盛大防水建材有限公司、濟寧中森防水建材有限公司、濰坊市巨盛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濰坊市卓力寶防水材料有限公司、鑫寶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淄博熠晨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生產者的13批次產品不合格。
2023年第1批省級監督抽查共抽查生產領域建筑防水卷材產品123批次。依據GB 18242-2008《彈性體改性瀝青防水卷材》、GB 12952-2011《聚氯乙烯(PVC)防水卷材》、GB/T 18173.1-2012《高分子防水材料 第1部分:片材》、GB 23441-2009 《自粘聚合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等標準的要求,對建筑防水卷材產品的可溶物含量、拉伸性能、低溫彎折、低溫柔性、滲油性、不透水性、熱老化、熱空氣老化、耐堿性等項目進行了檢驗。
本次抽查發現山東大千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山東國鴻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東思云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壽光市祥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濰坊九泰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濱州市科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濟寧盛大防水建材有限公司、濟寧中森防水建材有限公司、濰坊市巨盛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濰坊市卓力寶防水材料有限公司、鑫寶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淄博熠晨防水材料有限公司12家生產者的13批次產品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不合格項目為可溶物含量、低溫柔性、接縫剝離強度、拉伸性能(瀝青斷裂延伸率)、剝離強度、持粘性、熱老化(瀝青層斷裂延伸率、低溫柔性、剝離強度卷材與鋁板)。其中,生產者山東國鴻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淄博熠晨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對本次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者,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以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監督抽查的有關規定,做好不合格結果處理工作。
產品知識科普及消費提示
建筑防水卷材主要是用于建筑墻體、屋面、以及隧道、公路、垃圾填埋場等處,起到抵御外界雨水、地下水滲漏的一種可卷曲成卷狀的柔性建材產品。建筑防水卷材作為工程基礎與建筑物之間無滲漏連接,是整個工程防水的第一道屏障,對整個工程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主要分為聚合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和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選購和使用時建議:
1.首先應檢查建筑防水卷材產品外觀有無明顯缺陷,彎曲后觀察有無裂紋。
2.根據產品規格,檢查其尺寸厚度是否和廠家提供的規格一致。
3.如果是改性瀝青防水卷材產品,拿紙巾擦拭表面觀察有無掉色、滲油。
4.有試驗條件的消費者或者工地使用方可以隨機選取到貨產品進行簡單的驗收試驗,如低溫彎折、抗沖擊性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