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0月28日訊 臨沂市莒南縣徐先生一家6口人,夫妻倆加上老人、倆孩子擠在80平的宿舍里,很不便,為了改善現狀,他貸款買了一套170平的商品房,但這大房子并不敞亮,反而讓他們更堵心。
“都給我堵上了,從里面看更嚴重,(幼兒園)墻高出1.8米,我基本上是往上看,我才1.75米。” 徐先生說,2016年,他在臨沂市莒南縣臨海新城交了10萬塊錢意向金,買了12號樓2樓的這套期房。2019年11月份去看房的時候,發現正南約4米處,小區幼兒園音響室部分墻體加高1.8m,正好和房子客廳窗戶齊平,造成遮擋,從里面往外看,只能看到一堵墻。
“(開發商)當時沒說幼兒園會擋住客廳的視線,他要是說我也不可能選。”徐先生說,開發商事先并沒有告知他這種遮擋的情況,這樣的房子肯本沒法住。于是他找到了開發商——臨沂國鑫置業有限公司,雙方達成協議:同意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并簽訂具結書,完全按正常途徑辦理。
“我們同意配合房主寫申請,如果房管局、主管部門審批沒有問題的話,可以換房子。” 臨沂市莒南縣國鑫置業有限公司楊經理告訴記者。
徐先生說,2019年12月,開發商把材料提交到縣住房保障中心申請撤銷網簽備案,完成這一步就能退房了,但這申請卻沒通過。
住房保障中心給臨沂市莒南縣國鑫置業有限公司反饋是,房子不符合退房條件,規劃施工沒問題,不影響相關的指標。在徐先生的帶領下,記者來到了莒南縣住房保障中心進行求證。
“你反映的問題是遮陰,這個有規劃有設計。”縣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員說,在雙方提交申請材料后,他們進行了核實,房主徐先生提出的“音響室對客廳遮擋嚴重”理由并不能達到退房的條件,所以就沒法撤銷備案的申請。另外,撤銷備案還需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一是征信不良的、二是是死亡的、三是重大癌癥的、還得附病歷。記者了解到,關于撤銷網簽備案,山東省并沒有統一的標準,同樣是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撤銷,濟南市也有自己的標準。
“需要和開發商一塊簽個合同,簽個申請表,還需要出具法律文書,調解判決都行,這個是硬性的。”濟南市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從2019年開始,徐先生的退房申請就這樣被拖到了今年的10月份,房價從2016年的3000元每平漲到了6000元每平,雙方的態度也都發生了變化,不再是當初簡單的退換房。
徐先生說,開發商那邊給的建議是可以置換其他小區的房子,但是需要自己補差價。莒南縣國鑫置業有限公司張經理回復:“我們以市場價幫著他(徐先生)幫房子賣了,盡量滿足他的要求,他說我看中了龍園(音)的房子,更成熟的小區,那個房子單價是6900元,差價太大,我們實在也沒辦法幫他補。”
徐先生的房子到底能不能退成,記者再次聯系到了莒南縣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員表示,會盡快撤銷網簽備案。
“我協調了,昨天開發商和徐先生過來,我說你們辦就行,我們這邊沒問題。你們提交材料我們就把合同備案撤了就行了,他們回去和開發商協商。”莒南縣住房保障中心主任孫勇告訴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