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0月11日訊 近日,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和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關于優化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其中提到,為深入貫徹《中共山東省委 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實施“人才興魯”行動打造新時代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魯發〔2020〕2號),加強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切實發揮好專業技術二級崗位(以下簡稱專技二級崗)在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中的導向作用,更好地服務全省經濟和社會發展,現就優化全省事業單位專技二級崗人選評聘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評聘數量
已核準專技二級崗的省屬事業單位,在崗位空缺數額內組織評聘;未核準專業專技二級崗的省屬事業單位,可暫按不超過本單位正高級崗位3%的數量組織評聘。省級主管部門可按照不超過本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正高級崗位總數3%的數量統籌組織評聘;各設區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和公益事業發展需要,按照不超過事業單位專業技術正高級崗位總數3%的數量統籌設置和評聘。
評聘方式
分為直接認定和申報評聘兩種類型。
人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個人品行;
3.事業單位在職在冊正式工作人員;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近5年內獲得)可以直接認定、聘用至專技二級崗:
1.國家、省科技最高獎獲得者;
2.國家技術發明獎一等獎、科技進步一等獎(均為個人排名前三位)獲得者,國家技術發明獎二等獎、科技進步二等獎(均為個人排名前二位)獲得者,國家自然科學獎二等獎及以上獎項獲得者(個人排名前三位);
3.國家重點人才工程入選者(具體可咨詢省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
4.國家“萬人計劃”杰出人才、領軍人才;
5.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
6.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特等獎、一等獎(個人排名第一位)獲得者,國家教學成果特等獎、一等獎(個人排名第一位)獲得者;
7.入選山東省“一事一議”引進頂尖人才人選;
8.齊魯杰出人才獎及提名獎獲得者;
9.泰山學者攀登計劃專家;
10.泰山學者優勢特色學科人才團隊支持計劃領軍人才。
以上人員超過管理期的可申報評聘專技二級崗。
(三)現聘正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滿一個聘期(一般不短于3年)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申報評聘專技二級崗。專業水平業內公認、業績特別優秀的,經主管部門批準,可不受現聘崗位、聘期限制:
1.人才工程類
(1)“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
(2)國家“萬人計劃”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長江學者、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入選者;
(3)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
(4)中科院“百人計劃”入選者;
(5)享受國務院頒發政府特殊津貼人員;
(6)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7)國家教學名師獎獲得者;
(8)全國文化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
(9)中華農業英才獎獲得者;
(10)“國醫大師”或“全國名中醫”“岐黃學者”稱號獲得者;
(11)泰山產業領軍人才(科技創新類);
(12)泰山學者工程其他類別入選專家;
(13)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14)齊魯文化名家工程入選者。
2.成果獎勵類
(1)省自然科學獎、省技術發明獎、省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獲得者(均為個人排名第一位),省科學技術一等獎(個人排名前三位)、二等獎(個人排名第一位)獲得者;
(2)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入選者(個人排名第一位);
(3)國家教學成果一等獎以上(個人排名前二位)或二等獎(個人排名第一位)獲得者;
(4)中國高校自然科學獎、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一等獎(個人排名第一位)獲得者;
(5)長江韜奮獎獲得者;
(6)文化表演獎、梅花表演獎、中國美術獎金獎、茅盾文學獎、魯迅文學獎等文化藝術領域國家級評獎個人獎最高獎獲得者;
(7)李四光地質科學獎獲得者、梁希林業科學技術獎一等獎(個人排名前二位);
(8)山東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特等獎、一等獎(個人排名第一位)獲得者;
(9)已聘在國家級教練崗位,所訓練或培訓兩年以上的我省運動員輸送到國家隊或國家集訓隊后一年內取得下列成績之一的主管教練員:①奧運會冠軍;②集體項目獲奧運會前三名。
3.科技項目類
(1)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863計劃”“973計劃”主要負責人(排名前三位);
(2)國家科技重大專項主要負責人(排名前三位);
(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負責人(排名第一位)。
4.國內外同行業公認、業績顯著、貢獻突出,與條款(三)推薦人選具有同層次能力水平的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以及經行業或主管部門評議,為全省經濟和社會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的優秀人才。(為保證評聘質量,根據本條款推薦評聘人選,僅適用于本科高等院校、重點科學研究機構和骨干醫療衛生單位。依據本條款推薦評聘數量不得超過本地區、本部門當次推薦人選總數的20%)
省屬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應按不低于上述專技二級崗條件,結合工作需要和崗位特點,制定具體的評聘條件。
直接認定、聘用程序
符合直接認定專技二級崗條件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事業單位填寫《山東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聘用人員備案表》;
(二)按照行政隸屬關系逐級上報省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三)事業單位與專業技術人員變更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申報評聘程序
省委、省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自行組織評聘、確定聘任人選;省直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由省直部門統籌組織評聘;各市、縣(市、區)事業單位由設區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組織實施。基本程序如下:
(一)制定實施方案,公布評聘條件、考核標準和評聘程序;
(二)個人申報,提交材料,作出崗位履職承諾;
(三)組織評審,根據崗位需要和申報情況,通過業績展示、評聘述職、民主測評、專家評議等方式進行綜合考評,經組織評聘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并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四)備案。省委、省政府直屬事業單位通過評聘產生專技二級崗擬聘人選,報省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省直部門所屬事業單位通過評聘產生專技二級崗擬聘人選,由主管部門報省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市、縣(市、區)事業單位通過評聘產生專技二級崗擬聘人選,由設區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省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備案材料:1.申請備案公函(包括評聘程序、審核認定、公示情況等內容,帶函號);2.《山東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評聘表》;3.《山東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聘用人員備案表》;4.《山東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聘用人員備案情況匯總表》(一式兩份)。
有關要求
開展專技二級崗人選評聘工作涉及到廣大專業技術人員切身利益,政策性強,工作要求高,各級各部門(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嚴格按照《通知》規定的數量、標準條件、程序要求周密組織實施,及時進行備案,確保好事辦好。對評聘人選標準條件把關不嚴、違反程序組織評聘、信訪頻發的部門和單位,將根據情況給予警告、減少推薦評聘數量直至收回自主評聘權。評聘工作中發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請及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