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經濟導報
2024-04-24 19:31:04
原標題:山東綠色礦山退出機制顯威力
來源:經濟導報
原標題:山東綠色礦山退出機制顯威力
來源:經濟導報
推動符合條件的綠色礦山企業在滬深北交易所上市以及到新三板、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研發符合地區實際的綠色礦山特色信貸產品
◆導報記者 杜楊 濟南報道
近日,自然資源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綠色礦山建設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加快礦業綠色低碳轉型發展。《通知》提出,強化綠色礦山名錄動態管理,健全“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機制。
早在2022年,山東就建立了綠色礦山退出機制;在最近舉行的山東省省級綠色礦山遴選活動中,亦有礦山因不符合條件,而不再被列入綠色礦山創建名單。
鼓勵綠色礦山
企業掛牌上市
綠色礦山是指實現環境生態化、開采方式科學化、資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數字化和礦區社區和諧化的礦山。《通知》的印發,標志著綠色礦山建設工作正全面推進。
《通知》要求各地立足礦業發展實際,通過合同管理、分類施策,有序全面推進新建礦山、生產礦山開展綠色礦山創建。
《通知》強調,綠色礦山建設第三方評估機構應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具備開展綠色礦山建設評估的經驗和能力,能夠長期穩定開展評估工作。《通知》還明確了第三方評估工作要求,對第三方評估機構人員組成、工作要求、工作流程細化了規定,并明確了評估過程中違規行為的懲罰措施。
《通知》提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勵創新支持政策,還專門提到推動符合條件的綠色礦山企業在滬深北交易所上市以及到新三板、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研發符合地區實際的綠色礦山特色信貸產品,加大對綠色礦山企業的資金支持力度。
《通知》進一步強化對綠色礦山建設工作的監督考核。對已有綠色礦山,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每年按不低于10%的比例抽取,開展實地核查;對尚未開展創建的礦山,加大指導督導力度,督促盡快開展綠色礦山建設;將綠色礦山建設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和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
此外,《通知》鼓勵礦山企業采用先進適用技術,加強綠色低碳技術工藝裝備升級改造,采用信息化技術,推動智能化、綠色化發展。《通知》明確了綠色礦山激勵支持政策方向,要求各地積極落實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創新支持政策;明確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職責,健全溝通協調機制,推進分工協作,共同加強綠色礦山日常監管。
未正常生產運營
將移出名錄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還明確,強化綠色礦山名錄動態管理。
早在2017年,《山東省綠色礦山建設管理辦法》就明確,納入名錄的綠色礦山企業,出現“礦山閉坑、破產或政策性關停”等七種情形之一的,取消綠色礦山稱號,移出綠色礦山名錄,并向社會公告。可見在建設之初,山東的綠色礦山管理就具備了“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機制。
到了2021年底,山東出臺了《加強綠色礦山名錄動態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要對綠色礦山名錄實行動態管理;2022年,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公告將31家礦山移出省級綠色礦山名錄。這是山東首次建立綠色礦山退出機制,自此,山東綠色礦山真正實現了“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
這次印發的《通知》更是明確,制定《綠色礦山名錄動態管理要求》,推動綠色礦山名錄建立健全“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機制,將符合標準條件的礦山企業納入省級或國家級綠色礦山名錄,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將及時按程序移出名錄。
據了解,在第五批山東省省級綠色礦山遴選活動過程中,也出現了“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滕州市有15家煤炭礦山,具備綠色礦山建設條件的共有11家,4家煤礦因關閉停產不再列入綠色礦山創建名單。在《山東省關于開展第六批省級綠色礦山遴選工作的通知》中,還提出未能入庫的礦山,在完成問題整改、通過原第三方評估單位實地復核、市級和縣級相關部門聯合實地復核并出具同意意見的,還可再次推薦入選省級綠色礦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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