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沂蒙晚報
2022-06-15 09:58:06
原標題:臨沂北城新區這些區域三輪車禁行
來源:沂蒙晚報
本報6月14日訊 (臨報融媒記者梅魯生 通訊員汪昭華) 近日,按照臨沂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市區三輪車管理的通告》要求,臨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三大隊在北城新區劃定了三輪車禁行區,并對三輪車、低速四輪電動車使用出行作出了明確規定。
據了解,近年來,我市機動車保有量迅猛增長,人、車、路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城市擁堵問題時有發生,部分三輪車、低速四輪電動車駕駛人安全意識淡薄,非法載人、闖紅燈、逆行等交通違法行為多發,給安全出行帶來重大隱患。
為保障北城新區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和道路交通參與者的自身安全,為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提供有力支持,臨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三大隊提醒三輪車、低速四輪電動車駕駛人注意:
三輪車、低速四輪電動車禁行區:北城新區濱河西路(含)以西、祊河路(含)以北以東、南京路(含)以南區域,三輪車在禁行區內通行的,將被予以處罰。
駕駛三輪車、低速四輪電動車上道路行駛須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并做到證照(駕駛證、行駛證、號牌)齊全、杜絕超員、超載、疲勞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嚴禁駕駛無牌無證、報廢的三輪車及低速四輪電動車,更不要使用安全技術性能不合格的三輪車、低速四輪電動車接送學生。
老年人、殘疾人代步車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選擇購買正規廠家生產、車輛安全技術性能合格、依法可以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三輪車、低速四輪電動車,購買后應及時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手續,并取得相應駕駛許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達到報廢標準的或者拼裝的三輪車、低速四輪電動車繼續違法上路行駛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并吊銷駕駛人的機動車駕駛證。
對拒絕、阻撓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或擾亂社會秩序的,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情節惡劣、后果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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