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
2019-11-26 19:40:11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訊 11月26日,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聽取了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青島市城市風貌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
青島是1994年第三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遺產豐富。歷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在全社會形成了廣泛的保護共識。我市堅持全域統籌、規劃引領,建立起以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為主要內容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體系,編制完成萬國建筑博覽區規劃。同時,建立名城保護利用實施評估機制,目前首輪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利用實施評估正在有序開展,計劃2020年完成。
目前,我市存在已征收建筑保護利用不足、歷史城區風貌不協調等問題。2013年啟動棚戶區征收以來,市南區、市北區共征收歷史文化名城范圍內住宅1.79萬戶,建筑面積51.2萬平方米,但大部分房屋閑置,活化利用不足。湛山小學舊址、龍口路36號等保護性建筑存在房屋空置、失修破敗的情況。歷史城區范圍內有大量保護建筑屬于軍產,受相關政策影響,未納入房屋征收、保護修繕和活化利用范圍。
執法檢查組認為,我市歷史城區是城市之根、文化之魂,以其獨特的人文風貌和歷史價值,具有區別于國內其他城市的鮮明特質。要堅持高起點定位,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改變“一刀切”將原住居民大量遷出的思路和做法,在尊重原住居民意愿前提下,通過政策引導其就地安置,作為留住人氣、提供服務、吸引客源的基礎性工作,做細做實;堅持高水平規劃設計,進一步提升完善現有的總體規劃和各片區詳規,合理布局基礎設施,對不同片區的投入產出,建議考慮實行跨片區統籌計算,避免“各自算賬”;進一步加強歷史城區的全要素普查工作,摸清各區域的面積、人口構成、環境容量、產業布局等基礎要素,為歷史城區保護更新與利用的決策規劃提供科學的依據。與此同時,完善“市級統籌、區級實施、企業運作、社會參與”工作機制,完善歷史建筑保護管理體系,開展《青島市歷史建筑保護管理辦法》修訂工作,編制歷史建筑“一棟一冊”保護圖則,加強保護建筑的更新利用策略研究,規范推進歷史城區有機更新。
(記者 賈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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