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網
2018-09-29 08:30:09
為深入貫徹落實我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的實施,近日,山東省印發了《關于支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的若干財政政策》及《關于支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財政體制激勵政策的實施意見》、《關于支持發展“十強”現代優勢產業集群財政政策的實施意見》、《關于支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若干稅收政策的實施意見》、《關于支持科技創新服務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財政政策的實施意見》、《關于財政金融政策協同配合支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的實施意見》等5個實施意見,其中包含財政體制、資金投入、稅費激勵、基金保障等財稅政策的各個方面,打出一套高含金量的政策“組合拳。”
引導各地優化財政收入結構
《關于支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財政體制激勵政策的實施意見》明確表示,要充分發揮財政體制引導作用,加快形成有利于新舊動能轉換和高質量發展的財政體制機制,包括建立與新舊動能轉換成效掛鉤的轉移支付分配、財政收入結構優化獎勵、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增長獎勵、重點園區“畝均稅收”領跑者激勵、“飛地”項目稅收利益分享、績效評價與預算安排掛鉤等“六項機制”。
在建立財政收入結構優化獎勵機制方面,2018—2020年,對年度稅收比重提高幅度超過全省平均水平,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主體稅收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且財政收入保持增長的市,按其上繳省級稅收增量部分的一定比例給予分檔獎勵,引導各地進一步改善財政收入結構。對積極健全稅收保障機制、強化重點稅源管控、實際繳稅市場主體占比較高的市給予獎勵,鼓勵各地提高財政收入管理效能。在建立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增長獎勵機制方面,對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上繳省級增量部分,按一定比例獎勵所在市,引導各地培育壯大高新技術產業。
在“十強”產業中培育領軍企業
《關于支持發展“十強”現代優勢產業集群財政政策的實施意見》聚焦“十強”產業,通過加大領軍企業培育力度、支持引進產業鏈重大項目、提升集群協作配套能力、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融合發展、支持重點傳統行業優化升級、支持培育區域集群品牌等15項舉措快發展“十強”現代優勢產業集群,夯實高質量發展的基礎。
《意見》將“加大領軍企業培育力度”列于首位,明確提出每年在“十強”產業遴選培育50家左右支撐帶動力強的領軍企業,入庫動態考核管理。視入庫企業地方財政貢獻情況,對當年地方財政貢獻超過10億元且年增長10%以上的,省財政對當地政府實施分檔獎勵。其中,增幅在20%以內的,按增長10%以上部分省級留成的30%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增幅超過20%的,再按增長20%以上部分省級留成的50%給予最高3000萬元獎勵。
著力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
《關于支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若干稅收政策的實施意見》明確,要在全面落實已有稅收政策的基礎上,著力落實《山東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建設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確定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助力我省經濟高質量發展。
《意見》主要包含支持企業創新稅收政策、支持企業產業升級稅收政策、支持開放型經濟發展稅收政策、支持科技成果轉化稅收政策、支持創業投資、天使投資發展稅收政策、支持綠色節能發展稅收政策、支持去產能企業發展稅收政策、支持企業減稅降負稅收政策等八個方面。其中,支持企業創新上,《意見》明確提出,在繼續落實好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優惠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等稅收政策的基礎上,著力落實好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扣除限額比例由2.5%提高至8%;將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業擴大至所有企業;將享受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優惠的企業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上限提高到500萬元;取消企業委托境外研發費用不得加計扣除限制;將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每年支持實施30項重點研究項目
為充分發揮財政職能作用,增強新舊動能轉換動力,《關于支持科技創新服務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財政政策的實施意見》制定了22條財政政策。
在提升科技創新供給水平方面,加大應用基礎研究支持力度,每年支持海洋科學、生命科學等領域實施30項重點研究項目,儲備一批具有產業發展引領作用的前瞻性原創成果;重點支持信息安全、腦科學與人工智能、高端裝備、精準醫療等一批重大科技創新工程實施,每年在每個產業領域重點梳理3—5個技術鏈條,組織100項重大攻關項目,加快突破一批制約產業發展的關鍵共性技術;支持依托現代農業、新能源新材料等領域技術創新優勢,牽頭承擔或參與實施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對促進新舊動能轉換具有重大支撐作用的,省財政擇優給予每個項目最高1000萬元經費資助。支持我省氫燃料電池等新舊動能轉換重大項目列為央地聯合科技創新項目,省市財政以“一事一議”方式確定配套經費,單個項目最高給予1億元經費配套。
強化財政金融協同配合形成強大合力
《關于財政金融政策協同配合支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的實施意見》制定了36條具體措施,加強財政金融政策協同配合,形成強大合力,推動新舊動能轉換。
在強化財政金融配套聯動方面,完善高端裝備制造和新材料、高端軟件保費補貼政策。對企業投保首臺(套)技術裝備及關鍵核心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首套軟件質量保證保險、產品責任保險和產品綜合險,省財政按不高于3%的費率上限及實際投保年度保費80%的比例,給予單戶企業年度最高500萬元的保費補貼。對高新技術企業購買的產品研發責任保險、關鍵研發設備保險、產品質量保證保險,省財政按不高于3%的費率上限及實際投保年度保費的5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的年度財政扶持額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三年滾動支持100個對標國際同行業先進的省級重大技改項目,在項目竣工投產后,省財政按銀行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的35%,給予最高2000萬元貼息支持。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財政貼息補助范圍由小微企業擴大到中小微企業,年度貼息最高額度由20萬元提高到50萬元。加大地方政府債券支持力度,每年安排不低于100億元用于鄉村振興、脫貧攻堅領域。研究建立農業保險大災(巨災)風險分散機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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