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沂蒙晚報
2018-07-24 10:55:07
原標題:臨沂被列入生態環境部全國城市空氣質量排名范圍
近日,生態環境部擴大了全國城市空氣質量排名范圍,并從2018年7月起公布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幅度最差的20個城市和最好的20個城市名單。此次擴大范圍從原有的74個城市擴大至16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臨沂市在擴大范圍之內。
城市空氣質量排名,既客觀反映城市空氣質量的優劣,又客觀反映城市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的成效。同時,對不可抗力因素如沙塵天氣等對空氣質量的影響,按照相關技術規定予以扣除,從而突出人為活動和工業污染對空氣質量的影響。據了解,山東省共有15個城市在內,包括濟南、青島、淄博、棗莊、東營、濰坊、濟寧、泰安、日照、萊蕪、臨沂、德州、聊城、濱州、菏澤。
如何進行排名?據悉,城市空氣質量排名以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為指標進行排序,綜合指數越大表明城市空氣污染程度越重,若不同城市綜合指數相同以并列計。城市空氣質量變化程度排名以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變化率進行排序,若不同城市綜合指數變化率相同以并列計。
背景:為什么要擴大城市空氣質量排名范圍?排名目的是什么?
據了解,為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加強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推動城市空氣質量改善,2013年1月起,生態環境部對第一批實施空氣質量新標準的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及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共74個城市開展空氣質量排名,每月向社會公開發布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前10個城市和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后10個城市名單,對推動全國空氣質量改善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開展,繼續按74個城市進行排名存在全面性、完整性不足,一些污染較重的區域和城市未納入排名等問題,不適應當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求。
今年6月,國務院發布《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明確提出要擴大國家城市空氣質量排名范圍,包含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等重點區域和珠三角、成渝、長江中游等地區的地級及以上城市,以及其他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等,每月公布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幅度最差的20個城市和最好的20個城市名單。為貫徹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要求,加強社會監督,推動地方政府切實采取措施改善空氣質量,有效形成城市間空氣質量“比、趕、超”的良好氛圍,生態環境部綜合考慮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等因素,進一步擴大城市排名范圍,充分發揮“排名”對地方政府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的“倒逼”作用,傳導治污壓力,促進協同治理,為推動全國空氣質量改善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發揮積極效應。
沂蒙晚報記者 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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