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早報
2018-02-28 08:53:02
一則“3月1日起不能替他人車輛處理交通違法”的傳言,讓島城眾多司機信以為真,結果導致各大交通違法處理窗口處排起了長龍。昨天,公安部交管局官方微信回應:“近期,受網絡不實信息影響,部分地方駕駛人紛紛到交通違法窗口處理相關業務。在此我們提醒所有駕駛人朋友:通過‘交管12123’APP自助備案、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是對窗口辦理相關業務的補充,不會對窗口辦理產生影響,大家不用急于扎堆去處理。”
一天干了一周的活
近日,一則“3月1日起不能替他人車輛處理交通違法”的信息在朋友圈里熱傳,很多司機得知3月1日起替別人銷分需要首先面簽,因此趕在“新規”實施前突擊處理交通違法,因此各個交通違法處理窗口處都被擠爆了。
連日來,早報記者走訪了市南、市北、嶗山交警大隊了解到,每個大隊的交通違法處理窗口前,等候處理交通違法的隊伍排得老長。市北交警大隊民警告訴記者,他們每天要提前1個小時上班,連中午都不能休息,要一直工作到晚上6點半才能結束,一天下來前來銷分的司機有上千人。“我們今天受理了1050名司機的銷分申請,這個工作量頂上原先一周的工作量了。”昨天下午6時許,嶗山交警大隊民警說。記者又聯系市南、市北交警大隊得知,因為仍有大量司機在排隊等候銷分,他們要繼續加班處理交通違法。
“為了方便市民處理交通違法,我們增加了窗口,并且加派人員來辦理,每天也有1000多人來處理違法。”市南交警大隊秩序科科長王繼峻說,窗口處理違法仍按照原規定實施。
便民措施被網絡誤讀
對于傳言的真實性,市北交警大隊秩序科科長閻鯤介紹,所謂“3月1日起不能替他人的車輛處理交通違法”這個說法本身就不符合交通法規。我國交通法規早有規定,交通違法行為必須由違法行為人進行處理。一直以來,交警部門都在執行這個規定,而不是從3月1日以后才實行。
無論是通過交通違法處理窗口還是其他渠道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的違法,窗口民警辦理交通違法時,會認真核對電子眼抓拍違法的照片與處理違法的人是否同一人。要是遇到冒名頂替的,都會仔細調查。
這個所謂的“新規”,是對公安部最新措施的一種誤讀。為更方便群眾網上處理交通違法,防范“黃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進一步完善了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在原有可以處理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基礎上,新增了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功能。
駕駛人可以選擇通過“交管12123”APP,備案非本人名下的機動車。備案后,可以處理自備案之日起,發生的有記分且單筆罰款金額不超過200元的交通違法行為。新增這一功能后,駕駛人駕駛他人車輛出現交通違法,既可以通過違法處理窗口處理,也可以通過“交管12123”足不出戶自助處理,減少在交通違法處理窗口排隊等候的時間和出行成本。而現在,駕駛非本人車輛違法,還是需要到交警部門處理。(記者 陳勇 通訊員 白亮 張月軍)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齊魯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我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