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日報
2017-11-06 08:31:11
日前,央視前主持人郎永淳醉駕引發的“代駕碰瓷”傳聞,成為備受廣大車主關注的熱點,也將代駕行業再次推上風口浪尖。數據顯示,2016年全國代駕行業總產值達154億元,其中最大的應用場景就是酒后代駕。
新興事物的快速發展,引發了多方面問題的出現。在濟南,僅被交警部門“抓現行”的代駕酒后上崗行為就已出現兩起,其中一起是200萬元豪車被代駕開進積水熄火造成損失,平臺以“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為由,拒絕承擔30多萬元維修費用……種種案例,將無監管部門、無強制性行業標準等亂象暴露無遺。
?各地頻發?
黑代駕碰瓷“看人開價”
郎永淳是否被代駕碰瓷,目前尚無官方明確說法。但代駕碰瓷這種行為,卻確有其事。
近來,全國多地發生過類似案件。郎永淳事件出現之前,南京市公安機關提示過這種代駕版“仙人跳”。8月28日,南京市民王某在酒局散場后找了一名代駕司機??斓阶约倚^時,司機稱家里有急事提前離開。王某認為距離較短,不會出事,便自行駕駛,不料發生追尾事故,礙于自己酒駕,王某賠償對方近萬元。
無獨有偶,揚州市的蔣某與朋友聚餐后用代駕軟件找了一名代駕司機,司機將其送到距公司約200米處時借故離開,蔣某自行驅車前往地下車庫,途中被一輛車刮擦,蔣某被迫賠償對方2000元。
今年3月,河南省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對一個針對酒駕人員實施碰瓷的犯罪團伙作出判決,該團伙內部分工明確,3個月先后作案6起,涉案金額7萬多元。
警方總結作案手段時表示,這種騙局一般過程是,敲詐者兩人,一人穿代駕公司的馬甲在酒店、飯店附近主動詢問,如果同意就直接開始代駕。上車后,代駕會和車主交流,套取收入等信息,以便下一步“看人開價”。快到家時,代駕以有急事、不舒服等為由結束服務。車主一旦自己駕車,另一名同伙就會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再以酒駕為由逼迫車主私了。很多車主害怕涉嫌酒駕受懲處,只好“任宰”。
?年產值154億元?
野蠻生長滋生亂象
目前全國各地對于醉駕案件均采取比較嚴厲的措施,醉駕案件被定罪量刑幾率非常高。代駕行業的出現,對減少酒駕醉駕發生起到極大推動作用,代駕市場快速增長。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市場上大致有200余種代駕軟件,服務覆蓋全國300多個城市。據清華大學法學院公法研究中心研究團隊于今年8月發布的《代駕行業發展白皮書》顯示,2016年全國代駕行業總產值達154億元,今年上半年我國互聯網代駕市場規模達29.65億元,其中最大的應用場景就是酒后代駕。
另一方面,野蠻生長的代駕行業也成為亂象滋生的溫床,除黑代駕碰瓷外,其他各種案例也不斷發生。
2016年7月12日晚,濟南市民耿先生通過e代駕預約了一位李姓司機,將車輛從鮑山中心幼兒園開往邢村立交橋附近。當天下雨,代駕司機將價值200多萬元的奔馳車開進道路積水中導致熄火,維修費用預計在30萬元以上。但e代駕卻拒絕承擔,只能給予金額較小的象征性賠償。對此,e代駕方面回應稱,由于公司購買的保險拒絕賠付,所以無法進行相應賠償。
2015年5月27日,在工業北路壩王路路口,一名“酒代駕”被歷城交警大隊查處。起初代駕否認喝酒,民警連換3臺酒精檢測儀,都顯示酒精含量值為 32mg/ 100ml。這時,駕駛員黃某才承認“中午喝了點白酒”。黃某被處1000元罰款、記1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而在2014年7月,也有一名代駕司機酒后駕車被濟南歷下交警查處。
南京市江寧法院今年審理了一起代駕糾紛案也頗具代表性。代駕司機把車開進水塘不幸溺亡,死者家屬將網絡代駕平臺告上法庭,后來卻發現,“有代駕公司的制服和工牌,但并不代表他就是代駕公司的人。”經過兩次審理后才發現,運營代駕業務、與代駕司機簽訂勞務合同、發放報酬的均不是網絡平臺,而是3家不同的公司。最后通過調解,看似與網絡平臺并不相干的勞務公司承擔了60.5萬元的賠償。
?“四不像”行業?
主管部門和行業標準缺失
喝了酒還去干代駕、造成巨額車損卻拒絕承擔、隱藏在網絡代駕平臺背后的復雜勞務關系……不斷發生的案例,從多個角度暴露了代駕行業的漏洞。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代駕公司是在工商局登記設立的從事“非營運車輛的駕駛服務”的公司,監管主體并不明確。
關于代駕行業監管,山東省工商局表示,工商部門主要依據公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按照市場準入原則,負責代駕公司的注冊登記,經營范圍里說明提供該服務,但談不上對其監管。而交警部門主要對代駕過程中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代駕服務與營運性質的駕駛服務有著本質區別,在沒有明確管轄權的情況下,交管部門也無法對代駕行業進行監管。
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劉遠舉指出,有的代駕司機和平臺之間是直接的雇傭關系,有的是通過第三方的勞務合作關系。勞務合作關系非常復雜,代駕司機和平臺之間、平臺和第三方勞務公司之間、代駕司機和車主之間的關系,目前均沒有明晰的法律規定來界定。
目前的代駕行業是個“四不像”行業,與運輸合同、雇用合同、承攬合同、委托(服務)合同都有點沾邊,但又不能歸于哪一類,因此運管、交警、勞動、物價等部門都難以插手去管。缺乏監管,致使“黑代駕”滋生,給交通安全帶來隱患,車主的生命財產安全難以保障。
2016年9月1日起,由商務部委托中國汽車流通協會起草的《代駕經營服務規范》在全國范圍內開展試點工作?!兑幏丁访鞔_要求代駕司機要持證上崗,公司要有代駕責任險,代駕司機必須滿5年實際駕齡,公司的上崗培訓分理論和實操,學習要滿9個小時,理論學習中還將教授簡單的救護知識等。
今年6月,《規范》正式發布實施。從內容方面看,對代駕準入門檻進行把關,并對監管考核機制進行了具體細化。但從開展試點、正式發布至今,代駕行業的亂象并未得到遏止。業內人士表示,該《規范》填補了部分層面的空白,但其只是行業內的非強制性標準,只能寄希望于相關企業自覺遵守,效果自然可想而知。而國家層面的制度規范依舊欠缺。
?擺脫無序?
合作治理或是可行途徑
對于蓬勃生長的互聯網代駕行業,可以采取包容審慎的監管,但讓其擺脫管理無序的局面是底線。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余凌云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在“互聯網+交通”的背景下,通過“多中心、多主體、多層次的合作治理”,以實現規制目標,或許是可行途徑。
余凌云表示,首先,代駕平臺要自我規制,作為一種內生性治理機制,平臺自我規制具有信息、技術、效率等方面的優勢;此外,代駕行業協會應起到自律作用;最后,政府部門要展開監管,在承認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以及行業協會自律價值的同時,也要看到市場機制不完善會導致“市場失靈”,公共利益可能無從保障。因此,在合作治理中,政府部門仍應適當發揮作用,對代駕行業進行監管,由于代駕行業涉及眾多管理部門,包括交管、工商、物價等部門,各個部門必須厘清各自職責,以免發生管理真空或扯皮。
《代駕行業發展白皮書》認為,代駕行業在2003年至2015年期間,經歷了“從傳統代駕為主轉為互聯網代駕為主”的階段;2016年至今,代駕行業已經過初創期,正處于成長期中,經過前期的資本競爭,代駕公司進入壁壘相應提高,行業門檻提高時機已經成熟。
北京律師協會交通管理與運輸法律專業委員會秘書長黃海波對此認為,目前,代駕行業在立法上沒有一個規范性文件,基本上是平臺和行業在發揮自律和引導作用,為避免有企業劍走偏鋒、放低標準,過度追求私利而損害公共利益,應當在立法上出臺相關規定,對平臺條件、司機資質、服務規范、事故擔責等問題,進行硬性規定。
原標題:代駕行業:野蠻生長致亂象叢生 合作治理或是可行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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