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水母網(wǎng)
2017-04-04 16:39:04
清明小長假,有不少勞動者仍堅守在工作崗位上。加班工資怎么算,是他們非常關心的問題。昨日,記者從市人社局了解到,在市區(qū)如果3天都加班,最低可得550.2元的加班費。
加班3天多拿7天工資
根據(jù)相關法規(guī),用人單位在4月4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4月2日、3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按國家和我市規(guī)定,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shù)(21.75天)。目前,我市芝罘區(qū)、萊山區(qū)、福山區(qū)、牟平區(qū)、開發(fā)區(qū)、高新區(qū)、萊州市、龍口市、招遠市、蓬萊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1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7.1元;萊陽市、棲霞市、海陽市、長島縣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5元。
以目前芝罘區(qū)最低工資標準1710元/月計算,每天最低工資78.6元。如果今年4月4日加班,且不安排補休,則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不低于235.8(78.6×300%)元,4月2日和4月3日加班,用人單位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加班工資分別不低于314.4(78.6×200%×2)元。也就是說如果市民這三天都不能休息,單位也不給安排補休的話,其應該多拿7天的工資550.2元。
發(fā)放“紅包”不能抵加班費
員工拿不到加班費該咋辦?職工可撥打勞動和社會保障熱線12333進行舉報,或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進行投訴,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提醒的是,員工需保存好加班的證據(jù),比如加班通知、考勤、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如果擔心因此而被“炒魷魚”或“刁難”,也可以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或要求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賠償金。
市人社局有關工作人員提醒,加班工資計發(fā)基數(shù),應當按照勞動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勞動所得實際工資,扣除該月加班工資后的數(shù)額確定,但不得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勞動者上一月份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按照向前順推至其提供正常勞動月份所得實際工資扣除該月加班工資后的數(shù)額確定。“節(jié)假日期間,單位發(fā)放的紅包或福利等能否沖抵加班費?”市人社局有關工作人員表示:“紅包”是對員工的獎勵,是一種福利,加班費是對勞動者放棄法定假日休息的一種補償,“紅包”和福利等不能沖抵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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