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重慶晚報
2019-08-20 15:24:08
2個標準! 領取高溫津貼 符合其一即可
本報訊 (重慶晚報-上游新聞記者 周小平)重慶此前晴三天、雨兩天,多次入夏失敗,還有網友調侃“歡迎來重慶避暑”。但該來的總會來,近日重慶持續高溫,室外驕陽似火,熱浪襲人。不過,記者昨日從市人力社保局獲悉,我市部分職工可以領到一筆高溫津貼。
高溫津貼發放對象有哪些?據介紹,判斷是否屬高溫津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這兩個標準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根據最新消息,我市高溫津貼制度與往年相比無變化。對于高溫天氣的界定,市人社局表示以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發布的氣溫為準,室外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算作高溫天氣。
高溫天氣期間,露天作業能拿多少高溫津貼?據悉,一般高溫天氣(35℃至37℃)作業,最低高溫津貼為每人每天5元;中度高溫天氣(37℃至40℃)作業,最低高溫津貼為每人每天10元;強度高溫天氣(40℃以上)作業,最低高溫津貼為每人每天15元。
高溫天氣期間,室內工作能拿多少高溫津貼?33℃至35℃,高溫津貼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標準發放;35℃至37℃,高溫津貼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標準發放;37℃以上的,高溫津貼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標準發放。
需要提醒的是,全年任意月份達到以上高溫標準都可以享受,勞動者已經依法享受高溫作業崗位津貼的除外。企業應依據勞動合同中簽訂的內容,視工種和工作環境的不同,向職工發放高溫津貼。勞動者的高溫津貼最終是以工資形式發放到位,根據我國《最低工資規定》的規定,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等。
另外,用人單位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反之,也不能用防暑降溫飲料充抵高溫津貼。如果企業拒不發放高溫津貼,職工可向所屬區縣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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