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2019-05-09 17:01:05
新華社武漢5月9日電(記者梁建強、侯文坤)作為湖北省公安廳掛牌督辦的重點涉黑案件之一,丁某等14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等一案,近日在湖北宜城公開進行一審宣判。“黑老大”丁某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
宜城市人民法院審理查明,丁某以武漢一家物資貿易有限公司和一家投資有限公司為依托,自2011年以來,招募、糾集一批社會人員,通過高利放貸、追討賭債等違法犯罪活動以及經營鋼材等產業積累了一定的經濟實力,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丁某為首的較為穩定的犯罪組織。
這一組織為維護非法利益,樹立非法權威,通過暴力手段欺壓群眾,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其中,通過拘禁、跟蹤、滋擾、糾纏、毆打等暴力或“軟暴力”手段,實施非法拘禁犯罪3起,尋釁滋事犯罪3起,敲詐勒索犯罪1起,非法侵入住宅犯罪1起,妨害作證犯罪2起,包庇犯罪1起,虛假訴訟犯罪1起,開設賭場犯罪1起,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近日,宜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對丁某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妨害作證罪、虛假訴訟罪、開設賭場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20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3年。另有13人分別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虛假訴訟罪、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包庇罪,被判處2年至11年不等刑期,并處相應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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