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1月18日訊 近年來,山東省堅持把博士后引育工作作為培育青年創新人才力量的重要抓手,持續推進政策創新、完善引育機制、強化服務保障,推動博士后事業實現高質量發展。以下是山東省支持博士后創新創業政策清單:
一、博士后進站
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或近三年國際公認的三大世界大學排名體系中排在前200名高校的博士畢業生;或為國內首次入站,進站身份為非定向就業博士畢業生或無人事(勞動)關系的人員,到我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開展研究,可享受每人每年5萬元生活補助,在站時間每滿1年發放1次,最長補助3年,總額不超過15萬元。
政策來源:《山東省有關博士(后)生活補助核定發放辦法》
政策解答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人才開發處(0531—51788132)
二、博士后留(來)魯工作
畢業于全球TOP200高校、自然指數前100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雙一流建設高校的博士后,期滿出站12個月內留(來)魯企事業單位工作且簽訂3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的,可享受每人15萬元一次性生活補助(視同省政府獎勵)。
政策來源:《山東省有關博士(后)生活補助核定發放辦法》
政策解答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人才開發處(0531—51788132)
三、博士后聘用
對用人單位急需緊缺的優秀博士后研究人員,自愿到我省高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等事業單位工作的,可簡化招聘程序,采取考察的方式招聘;事業單位相應崗位無空缺的,可不受單位崗位限制,通過申請特設崗位的方式予以聘用。
政策來源:《關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實施意見》
政策解答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31—51788158)
四、博士后職稱支持政策
自省內外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工作站和省級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正常出站后留(來)魯工作的博士后,以及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工作站和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中從事科研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滿足基本條件的,可以直接申報正高或副高級職稱。
政策來源:《山東省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高級職稱評審“直通車”暫行辦法》
政策解答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0531—51788230、51788155)
五、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
每年從省內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工作站以及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選派博士后研究人員到國(境)外知名大學、科研機構進行訪學交流、科研合作或采取聯合培養的模式進行博士后研究,期限一般為12個月,選派赴海外進行博士后研究的人員最長支持期限為36個月。
政策來源:《山東省政府非教育系統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管理辦法》
政策解答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人才開發處(0531—51788132)
六、山東省博士后創新人才支持計劃
聚焦國家和省重大發展戰略、戰略性高新技術和前沿科技領域,依托國家和省重點科研創新平臺、特色優勢學科和新興交叉學科、重點科研轉化項目設立創新崗位,每年擇優遴選一批新近畢業的國內外優秀博士,專項資助其從事博士后創新研究工作,加速培養一批高層次創新型青年領軍人才。
政策來源:《山東博士后科學基金管理辦法》
政策解答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人才開發處(0531—51788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