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1月30日訊 經2023年7月、11月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第六次會議兩次審議,《山東省食品安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今天下午正式表決通過,將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
當前消費者對預制菜的關注度非常高,為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條例》規定了預制菜生產經營監督管理相關內容。分別從預制菜生產經營企業和監管部門兩個角度規定了以下內容:一是明確預制菜生產經營企業義務,規定“生產經營預制菜的企業應當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相適應的生產加工場所、設備設施等條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對原料采購、生產加工、包裝標識、出廠檢驗等環節實施全程管理,保證食品安全”。二是強化監管部門責任,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農業農村、交通運輸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預制菜成品和原料的生產、銷售、貯存、運輸等環節實施全程監督管理,提高預制菜食品安全水平”。“省人民政府衛生健康、農業農村等部門應當加強對預制菜成品、原料的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推進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結果信息共享”。
《條例》還強化食用農產品銷售監管,推動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銜接。條例進一步明確和細化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食用農產品銷售者的食品安全責任。規范食用農產品批發,要求建立食用農產品銷售記錄制。同時,條例還鼓勵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增強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能力,為農民銷售自產食用農產品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