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6月16日訊 最近,泰安市泰山區的王先生求助閃電新聞,他在當地經營一家海鮮超市,售賣各類活海鮮和冷凍火鍋食材,2019年開始為一家火鍋店供貨,可貨送到了,錢卻要不回來,欠賬總計20多萬。
6月13日,閃電新聞記者在泰安市泰山區某海鮮超市見到了王先生,他拿出了約100張送貨單,上面記錄著冷凍素食明細,并有火鍋店老板佟軍和宋緒梅的簽名。送貨單顯示,2019年5月份到2021年年底欠款累計20多萬元。
2019年,佟軍和宋緒梅夫妻二人在泰安萬達金街開了一家名為尚撈的火鍋店,店內的火鍋丸子、冷凍素食等都由王先生供貨。
王先生介紹,最初供貨結款及時,合作愉快。到了2019年冬天,尚撈改名為咕嘟咕嘟火鍋,仍從王先生家進貨。后來,火鍋店以門店裝修、資金緊張為由,開始打“白條”拖欠貨款。“到了月底的時候,他就說這個月有點兒緊張,下個月再給你結。到了下個月他就只結半個月的或者只結一個月的。”王先生說。
據美團商家信息顯示,咕嘟咕嘟火鍋店的法人和經營者為宋緒梅。
雖然有欠賬,但陸陸續續也結清了約10萬的貨款。王先生也沒細算,但時間長了,他發現這窟窿越來越大。拖到2021年12月份貨款欠款累計到20多萬,王先生就不再為這家火鍋店供貨了。后來,王先生多次追款未果,無奈之下將佟軍和宋緒梅告上了法庭。泰安市岱岳區人民法院認定,佟軍和宋緒梅分別于2021年3月、7月、9月向王先生出具欠條3份,共計欠款206250元。2022年8月,法院判決兩名被告共同償還貨款。判決下達后,二人依舊沒有還款。2022年9月,王先生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泰安市岱岳區人民法院法官馬帥告訴閃電新聞記者,他們通過系統查詢,除了被執行人佟軍和宋緒梅名下銀行卡有2000塊錢已劃轉給申請人外,再也沒有發現其他的車輛、房產、支付寶、微信等財產線索。
強制執行仍不能還清貨款,被申請人佟軍也做出了解釋。當時夫妻二人開新店投了130多萬元,家里老人生病又花了100多萬元。現在營業執照都是房東(趙濟根)的名字,他只是在里面(合伙),掙了錢就分點,不掙錢連基本工資都沒有。
按照佟軍的說法,咕嘟咕嘟火鍋店是他們夫妻倆唯一的經濟來源,但因收入不穩定,目前仍不具備償還能力。為了證實他的說法,記者來到火鍋店調查。火鍋店服務員說,她了解的是這家火鍋店的老板就是佟軍和宋緒梅夫妻倆。
王先生說,誰掙錢都不容易,他現在要的是火鍋店老板的一個欠債還錢的態度,哪怕一個月能還一千兩千。年紀輕輕的,不可能沒有償還能力。
閃電新聞記者在愛企查查詢發現,咕嘟咕嘟火鍋店所屬的泰安市晏溪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法人的確另有其人。但值得注意的是,宋緒梅為股東之一,她的認繳出資額為30萬元。公司成立于2022年2月,也就是在拖欠王先生貨款之后。此外,同為宋緒梅的名字,愛企查顯示,此人名下還有2家公司。由她擔任法人的泰安欣檸楦電子商貿店,是一家個人獨資企業,成立于2022年4月,注冊資本高達1000萬元。
如果真如佟軍所說“沒有能力償還”,那經營公司的資金從何而來呢?記者撥打宋緒梅電話一直無人接聽,而佟軍是這么解釋的,開公司的錢為他人墊付,到目前為止公司沒有分紅。“我讓房東(趙濟根)把宋緒梅大股東的身份去掉,讓你們債主盯上,對我們確實不好。誰想身上一直掛著欠款或者說一個起訴的案子。”而當記者詢問火鍋店到現在為止一直是營業狀態虧損嗎?佟軍表示,有的月份虧損,但不能說整年算下來虧損。
為了盡快還錢,現在,佟軍說他也想到了一個好辦法,希望通過向銀行貸款來償還20多萬元的貨款。但自己屬于被執行人,征信不過關,所以他希望王先生能撤訴。撤訴之后,他再貸款還錢。
一方起訴維權,一方想撤訴借貸還錢,事情陷入僵局,王先生要怎樣追回自己的合法利益,記者也咨詢了律師。
山東京魯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凱解釋:“現在對于供貨商而言,要盡可能搜集財產線索,比如,之前的賬戶往來,手機號注冊的微信、財付通、支付寶等財產信息向法院提供,提高執行的效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是指,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同時,記者也將采訪中了解到的佟軍和宋緒梅相關的企業信息提供給了岱岳區人民法院。法官表示將落實相關情況,并到火鍋店查看營業狀態,后續也會一直跟進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