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2月27日訊 近日,蘭陵縣公安局蘭陵派出所接轄區群眾報警稱,其放在家中的金項鏈和金吊墜被偷了,損失價值兩萬余元。接到報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帶人趕到現場,找到報警人了解具體情況,并立即開展偵查工作。勘查發現,現場門窗完好無損,室內沒有破壞和翻動的痕跡,很有可能是熟人作案。民警通過與報警人的交談又獲取了一條重要線索:就在頭天晚上,報警人的兒子曾帶著他朋友王某等人到家里來玩過。掌握這一重要線索后,辦案民警便以此為突破口偵查開展工作。
無巧不成書。當天下班后,辦案民警在手機上刷視頻時,偶然看到一個視頻中的一名年輕男子對著鏡頭,把玩、展示脖子上的金黃色項鏈和吊墜。
在案件偵辦過程中,辦案民警對被盜金首飾的大小、形狀印象十分深刻。他對該視頻看了一遍又一遍,發現該男子佩戴的金首飾和被盜金首飾極為相似。民警還認出該男子是轄區某村的汪某。
民警迅速找到汪某進行了解,確認他脖子上掛的就是被盜的首飾。汪某說,首飾是從他的朋友王某處拿來的,但是已經賣掉了。民警發現,這個“王某”正是2月2日晚上到報警人家中做客的王某。得知朋友汪某被抓,王某自知在劫難逃,當天主動到派出所投案,并對盜竊金首飾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2月4日晚,民警根據嫌疑人的供述,將被盜的首飾成功追回。此案,從接到報警至追回被盜金首飾,僅用了不到兩天。
經了解,2月2日晚上,王某和朋友一起到報警人家中玩,閑談中,報警人的兒子把家里的金項鏈和金吊墜拿出來給朋友們“曬了一曬”,之后放在了臥室的床頭柜里。然而,就是這個無意間的舉動,給報警人家里埋下了禍端。看見大金鏈子,王某表面不動聲色,內心卻動起了歪心思。大家一直玩到2月3日凌晨1點左右,報警人的兒子將王某等人送出門時,王某謊稱手機充電器忘拿了,堅持要自己返回房間內拿,從而將金首飾偷走。
2月3日上午,報警人到床頭柜里找金項鏈時,發現項鏈不見了,找遍了房間也沒找到,便趕緊報了警。王某偷得金項鏈和金吊墜后,連夜給他的朋友汪某打電話,告訴了這個“好消息”,并約汪某第二天一起到縣城將金首飾賣掉,賣的錢一人一半,汪某欣然應允。在賣首飾之前,汪某將其掛在脖子上拍了個視頻發布在自己的視頻賬號上“留念”,隨后和王某一起到縣城將金首飾以15200元的價格賣掉。他萬萬沒想到,自己發的那個視頻,把自己和朋友的罪行給“出賣”了。目前,盜竊犯罪嫌疑人王某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嫌疑人汪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閃電新聞記者 朱志翔 谷會媛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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