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9日訊 為進一步規范山東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工作,推動失業保險省級統籌制度有序實施,近日,省人社廳聯合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等部門印發《山東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歸集管理辦法》和《山東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預算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失業保險基金歸集管理和預算管理。
據了解,《山東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歸集管理辦法》共十二條,主要明確失業保險基金實行省級統收統支,由省級集中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收入歸集方面,失業保險費由各級稅務部門征收,統一繳入省級國庫,再轉入省級財政專戶。青島市征收的失業保險費按規定上解省級財政專戶。各市其他項目收入歸集到省級收入戶,再劃入省級財政專戶。
支出撥付方面,失業保險基金支出實行計劃申報制度,各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向省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當月基金支出用款計劃。省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匯總后向省級財政部門提交全省基金支出用款計劃。省級財政部門將資金撥付到省級失業保險基金支出戶,省級經辦機構再撥付到各市失業保險基金支出戶,各級經辦機構按規定撥付。
保險費收入對賬管理方面,建立財政、人民銀行國庫、稅務和經辦機構部門間定期對賬機制,確保賬實、賬賬、賬表相符。
此外,《山東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預算管理辦法》共十七條,主要內容體現在四個方面:
預算編制方面,市級和省本級經辦機構編制基金預算初步草案,其中基金收入預算初步草案應會同稅務部門編制。省級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部門抽調專業人員組成基金預算編制審核小組,對各市及省本級基金預算初步草案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形成全省基金預算草案,按程序報省政府審定,經省人民代表大會批準后,報國家有關部門備案。
預算執行和調整方面,基金預算經省人民代表大會批準后,省級經辦機構及時將基金預算分解下達各市及省本級。各級經辦機構和稅務部門要嚴格按照批準的基金預算和規定的程序組織執行。基金預算執行中因特殊原因需要調整時,按照相關規定啟動基金預算調整程序:省級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失業保險政策變動情況提出基金預算調整意見,統一部署基金預算調整工作。
決算編制方面,預算年度終了后,市級和省本級經辦機構應按規定編制基金年度決算初步草案,其中基金收入決算初步草案應會同稅務部門編制。省級財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部門組織審核并匯總編制全省基金決算草案。省級財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部門將全省基金決算草案連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決算草案報省政府審定后,提交省人大常委會審查和批準,并將經批準的決算報國家有關部門備案。
預算的監督和管理方面,各級政府要對基金預算執行情況定期開展監督檢查,確保全年基金預算任務按期完成。
下一步,全省基金財務工作將以兩個辦法為指引,規范收支管理,提高預算管理水平,確保基金安全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