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8月27日訊 8月27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發《關于全面推行“先驗房后收房”制度推動提升住宅工程交付質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在全省新建商品住宅中全面推行“先驗房后收房”制度。
《通知》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對其所售住宅質量負首要責任,對落實“先驗房后收房”制度承擔策劃組織、閉環整改和安全保障責任,施工、監理和前期物業服務單位積極予以配合。
“先驗房后收房”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工程質量信息公示、分戶驗收、業主查驗等環節。鼓勵各地各企業創新形式、豐富內容、拓展載體、提高成效,認真總結推廣好做法、好案例,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力爭將“先驗房后收房”制度打造成為提升住宅工程質量的典范品牌。
住宅工程質量事關群眾切身利益。去年以來,青島、濟南等市聚焦住宅工程交付質量問題,積極探索“先驗房后收房”模式,取得良好成效。在全省新建商品住宅中全面推行“先驗房后收房”制度,按照“政府引導、企業主導、業主參與、專業保障”的原則,其他尚未竣工交付的住宅工程,可參照實施。